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17年10月19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市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0730-3759569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临湘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PPP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工业园滨江片区及三湾片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临湘工业园滨江片区及三湾片区。总投资6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278156.35m2,其中,滨江片区建设厂房22栋,办公楼1栋,邻里中心1栋,研发中心1栋,设备房1栋,用地面积201086.35m2;三湾片区建设厂房12栋,仓库1栋,用地面积7707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
1、要求后期入驻项目只能是符合产业定位的一类工业,符合临湘市工业园三湾工业区和滨江工业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企业入驻前须另行环境影响评价。 2、各区厂房应按不同行业、功能进行分类、分区布设;对后期拟进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应预留合适的位置、空间;涉及喷漆、供热的工段要单独设置、合理布置,集中排放;加强各区域的绿化建设,儒溪片区邻近居民区一侧的车间与居民区间应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并设置绿化隔离带,产生高噪、异味、臭味等设备或设施要远离居民区设置。 3、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及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建设区域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只能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围堰等防尘措施,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拆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污染。对临时堆放的弃土要进行覆盖,规范暂存,工程弃(渣)土交由临湘市渣土办统一调配。施工场地应设置撇水沟,出入施工车辆应建冲洗平台,泥浆水、施工废水和出入施工车辆冲洗水等应建临时收集沉淀池,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主管网。 4、按雨污分流原则布置好各类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研发中心的废水经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厂接纳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须做好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对接连通。配套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合理布置生活垃圾桶(箱),做到日产日清。 5、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妥善处理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环境问题。 |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