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2024年大抓落实
工作激励措施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精神,大力推进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整体稳步提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政府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是全面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推进实施“八大行动”、促进临湘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本单位的奖励事项,迅速行动,明确分工,真抓实干,以实绩实效争取工作激励。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照考核细则,逐条梳理、逐条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抓好配合落实;分管市级领导一月一调度,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研究解决。
三、加强督导考核,严格兑现奖励。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各牵头单位争取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的跟踪督办力度,对2024年获得奖励的牵头单位,增加评先评优名额,并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对贡献较大的配合单位,予以考核加分、通报表扬。
附件: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责任分解表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事项 |
省级牵头 单位 |
牵头市级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人 |
1 |
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
省发展 改革委 |
吴国良 |
市发改局 |
刘辉 |
2 |
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
省发展 改革委 |
吴国良 |
市发改局 |
刘辉 |
3 |
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稳定工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林路杰 |
市科工局 |
李志云 |
4 |
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共融”,加快实施“智赋万企”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林路杰 |
市科工局 |
李志云 |
5 |
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抓好粮食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
省农业 农村厅 |
李开龙 |
市农业 农村局 市水利局 |
李 瑜 彭庆楚 |
6 |
对增强文化软实力,以文化人、以文创业、以文兴乡、以文塑旅,发展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方 虹 |
市文旅 广电局 |
李艳 |
7 |
对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施创新提升行动,推进标志性工程提速、平台能级提档、科研攻关提能、人才支撑提质、成果转化提效、创新生态提优以及“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湘智兴湘”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
省科技厅 |
林路杰 |
市科工局 |
李志云 |
8 |
对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推进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自贸试验区建设、中非经贸合作以及“湘商回归”“校友回湘”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
省商务厅 |
林路杰 |
临湘 高新区 市商务 粮食局 市贸促会 |
周伏 胡子贵 彭艳 |
9 |
对实施改革攻坚行动、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
省发展 改革委 |
吴国良 |
市政府办 市发改局 |
李阳 刘辉 |
10 |
对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深化园区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成效明显的园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
省发展 改革委 |
吴国良 林路杰 |
市发改局 临湘 高新区 |
刘辉 周伏 |
11 |
对推进财源建设提质攻坚、实施财源建设“六大工程”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 |
省财政厅 |
吴国良 |
市财政局 |
姚维 |
12 |
对实施主体强身行动,推动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创新创造、推进链式发展、做实精准帮扶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
省市场 监管局 |
方 虹 |
市市场 监督 管理局 |
陆如勇 |
13 |
对实施安全守底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安全事故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
省应急 管理厅 |
吴国良 |
市应急 管理局 |
李海洋 |
14 |
对加快推进化债方案实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重大风险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
省财政厅 |
吴国良 |
市财政局 |
姚维 |
15 |
对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建设,未发生系统性风险、未发生对社会安全稳定产生重大影响案事件等综合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
省公安厅 |
杜卫东 |
市公安局 |
吴焰星 |
16 |
对守牢生态环境底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
省生态 环境厅 |
李德军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
李勇良 |
17 |
对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办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中予以奖励。 |
省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厅 |
吴国良 黎建平 |
市人社局 市教体局 市医保局 |
刘宝 李宗才柳勇 |
18 |
对落实重大政策部署成效明显,在国务院综合督查和省政府综合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被肯定的市州、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
省政府 办公厅 |
吴国良 |
市政府办 |
李阳 |
备注:牵头单位待省厅(局)实施方案出台后,由市政府进行调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