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LXDR—2024—01001 临政办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
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市司法局负责对2024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
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动态调整。
五、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
附件: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 称 |
决策承办单 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的依据、标准 |
时间安排 |
1 |
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
市自然 资源局 |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
2024年 — 2026年 |
2 |
临湘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31— 2035年) |
市农业 农村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121号) |
2024年12月 |
3 |
调整临湘市出租车收费标准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消费者协会 |
《湖南省定价目录》 《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 |
2024年5月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的依据、标准 |
时间安排 |
4 |
推进医疗、医保、 医药联动改革(医疗共同体改革) |
市卫生 健康局 |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市国资中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4号) 《岳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通知〉》(岳医改领发〔2023〕2号) |
2023年5月 — 2026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