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内部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3-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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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站股室: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是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内部工作职责的通知”(湘农业发[2012]13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系统内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由局长余良为组长、党组成员谭新平为副组长,相关站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表)。

二、职责分工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1、牵头、协调、调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要负责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协助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准出等工作。2、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及其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3、承担全市农业产地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转基因生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检测技术培训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控、信息发布,对影响全局和产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协调与应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外文字材料把关。

局计财股:协助落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和项目的争取,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局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和咨询,负责相关规章、市级规范性文件起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

局科技教育站: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科技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安全性评价及农民培训教育;负责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局粮油作物站:牵头负责粮油作物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及其标准化推进工作。

局经济作物站:牵头负责经济作物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及其标准化推进工作。负责蔬菜作物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及其标准化推进工作。

局植保植检站:负责植保新农药试验示范、开发及推广应用,开展农药使用技术培训工作;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局土壤肥料站:负责耕地质量管理、肥料登记、肥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管、无公害产地认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农药市场监管执法,联合市植保植检站开展农药药害事故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局乡镇企业办: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