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统一部署,2012年12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市直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年度评议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特点
本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相关台账,查阅有关资料及座谈、评议、调研等方式。经过评查,我市大部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大部分被考核单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大多数单位也都成立了法制股室,少数没有单设法制股的单位也配备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市农业局今年将法制股单设,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等单位配备了业务较为精通,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制工作专业人员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智囊作用。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一年来,各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为依法行政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大部分单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议事规则、办公会议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如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建设用地会审暂行规定》、《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内部会审工作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二是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采取网上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通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决策质量、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就重大决策事项多次组织听证会。三是大部分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等环节的程序,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其中,市林业局还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报备”。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单位也很好的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审备查等制度。
三、注重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执法质量明显提升。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投诉首问责任制度等执法制度,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罚缴分离。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房产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药监局、市交通局、市工信局等单位执法责任制度建立较齐全、规范。二是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制。大多数单位能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做到培训到人,合格上岗。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局等37个单位对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换证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多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活动中广泛适用规范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如:市工商局、市国税局、林业局等。市商务局将办案和审查监督进行分离,确保案件得到有效的监督。
四、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加,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各单位能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主体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如:市房产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等单位不但将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流程上网公示,还在办公区域上墙张贴公示。市发改局制作的《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指南》将该局行政许可项目需要提交的材料、许可时限、费用、程序等一次告知,切实做到了惠民、便民。二是认真开展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审核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减少了办事环节,简化了办事手续,压缩办事时限,提高了行政效能,方便了群众办事,如: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较为提升了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2012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明显提高,但仍有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法制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一些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需进一步提高和规范。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与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个别部门仍存在着有件不备、不按时报备和漏报的问题,甚至个别单位由于办公室人员调整,新的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都不清楚。三是档案资料整理还需要加强。个别单位台账资料较为简单,有些资料欠缺,还有个别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没有制作案卷。
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三、评议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比,2012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结果如下:
优秀单位: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
合格单位:市药监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工信局、市人防办、市畜牧水产局、市审计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矿征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民政局、市经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农机局、市残联、市统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城建投、市体育局、市烟草局。
先进个人:潘和林、彭文胜、李忠茂、黄湘临、肖良波、谢洁、李新梁、李金山、陆小平、何象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优点,克服困难,完善不足,不断推进我市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