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市政府8件实事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3-03-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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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促进全市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临湘,2013年度市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群众需求变化,决定继续着力为民办好8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每件实事均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挂帅,确定实事承办第一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单位,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办实事工作班子,确定副职专抓、专人负责,并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和资料报送工作。

2、落实目标任务。各实事承办单位要对实事任务进行分解,制订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特别是对资金投入较大的实事项目,要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保障实事顺利实施。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建好实事台帐,规范实事管理。

3、加强部门协作。实事任务重、涵盖面广,各部门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凡涉及办证、项目报批等事项,必须从快、从简、从优办理,全面落实各项实事办理优惠政策。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市电视台要继续开辟《民生实事》专栏。市统计局要做好省、市各级实事的指标核定和进度上报,确保实事按计划如质如量完成,年底要做好实事质量评估工作和统计上下衔接工作。

4、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要把办实事作为年度工作督查的重点,在定期组织全面督查的同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以便工作调度决策。市政府将根据实事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办实事工作讲评会,全面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年底由市实事办牵头组成专门班子,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实事考核办法,对实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对工作落实特别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实事未落实的,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罚。实事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办实事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办实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长龚卫国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孙志诚任常务副组长,王友华、马榕、万东、曹青松、彭海云、刘如乐、肖阳光任副组长,李孟阳、沈洪波、周琦、刘伯凤、陆如勇、汪浪、刘小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实事的督查、汇报、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附件:1、2013年度临湘市政府8件实事责任分解表;

      2、2013年度实事工作考评办法。

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