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3-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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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岳阳市统一部署,为继续实施城乡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2013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3年,是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加力推进年。我市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为重点,按照岳阳市总体要求,加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坚持党政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点面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建设美丽幸福新农村。

(二)总体目标

坚持抓好 “三清五改”(即:清垃圾、清路障、清淤泥,改水、改厨、改栏、改厕、改浴),全面实现“三有三无”(即有环卫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制度,无裸露垃圾、无污水乱流、无乱堆乱放)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市100%的村庄达到合格标准;4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村达到“洁化、绿化”目标,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5-10个村庄达到“洁化、绿化、美化”目标,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巩固。

(三)工作重点

1、配齐设施人员,坚持常态保洁。各乡村按照每户一个垃圾池(桶)、每组3-4个垃圾屋(围)、每村1-3台清运车辆、每千人聘请2名以上保洁员的要求配齐设施和人员。明确保洁员卫生管理责任,促进日常保洁制度化、常态化。建立每个农户包庭院整洁、包经营田土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的家庭“三包”责任制。村组月月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考评,通过张贴“最清洁”、“清洁”、“欠清洁”等标识,悬挂流动红旗等方式,激励农户和保洁员自觉搞好卫生。

2、科学处理垃圾,做好分类减量。推行“农户分类减量、村级分流转运、分片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引导农户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无污染垃圾就地填埋;对菜叶果皮等有机垃圾就地发酵堆肥;对可回收垃圾引进废品回收机制有偿回收;对不可降解、不可回收垃圾,由村保洁员收集运送到乡镇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推广集焚烧、沤制、回收于一体的垃圾分类处理池,更好地实现垃圾就地减量化处理,提高可用垃圾回收率。

3、梯度推进整治,建设生态村庄。按照“洁化”、“绿化”、“美化”梯度递进的要求,加快推进村庄生态建设。目前条件较差的地方重在垃圾清扫,尽快实现“洁化”,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乱丢、污水乱流、杂物乱堆。在有一定条件的地方,尽快实现“绿化”,积极开展春季造林和三边植树,力争宜林荒山荒地和空坪隙地绿化率达100%。对条件较好的地方,尽快实现“美化”,做到村庄道路平坦硬化、沟渠流水清澈潺潺、路渠两旁绿树成荫、房前屋旁四季有景。同时,积极发展以沼气和太阳能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和“节能家电推广”行动,保护农村青山绿水。

4、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农村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农村多年积留的垃圾、农民多年形成的陋习,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彻底清除、改变,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多元投入机制。按照“市统筹、乡镇配套、村庄自筹、社会支持”的原则,广泛筹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主要用于环境整治。二是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各村都要引导农民组建农村环境整治理事会或协会,制订农村环境保护或乡风文明的村规民约,把农村环境整治保洁交给农民自己做、自己管。倡导建立环保专业合作社,实行市场运作、有偿服务、村民监管的运作法。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市政府将农村环境整治继续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乡村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问责,倒逼农村环境整治责任的落实。各乡镇也相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龚卫国同志担任组长,魏新咏、刘岳旭、彭海云、廖小林、王干生等同志任副组长,汪浪、丁其华、余望君、李垂利、朱琼波、吴天星、周琦、方觉、李明利、余良、周良品、吴际望、陈琳、程金波、余浩、朱堂、尹铁山、范先文、刘小文、肖久胜、余火焰及各乡镇(办事处)分管农村环境整治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委农村工作部,肖久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相应机构,乡镇和办事处三个主职领导必须明确一人对农村环境整治负第一责任,要成立专门班子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开辟专栏、制作固定标语、印发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群发、发放倡议书、公开信、动员学校师生宣讲等方式,大张旗鼓的宣传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营造浓厚氛围。从思想上发动群众,从行动上引导群众,从责任上约束群众,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广泛开展农村中小学校文明卫生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成为宣讲员、监督员和保洁员,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氛围,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支持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公路交通部门负责相关公路两旁除草疏沟及垃圾清运;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及大面卫生指导;卫生部门负责延伸机构环卫;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农村环境污染监管整治;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测土配方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水利部门负责所管辖水利设施环境整治和长效保洁;林业部门负责乡村绿化的规划与管理;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垃圾处理场和中转站建设;教育部门负责动员师生宣讲农村环境整治及行业延伸机构卫生;妇联和共青团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妇女和青年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活动;各新农村建设、建整扶贫后盾帮扶单位要重点帮助挂点村搞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4、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行目标管理,旬通报月排名季讲评,年终总考评。年初,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交目标管理保证金2万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考评奖罚。每个季度,由市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办事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若发现问题及时在媒体曝光,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并讲评;半年召开流动现场讲评会,年底组织总考评。每季度都对各乡镇、办事处的工作打分排名,并启用年初各乡镇、办事处交的目标管理保证金,对乡镇、办事处前3名进行奖励,倒数3名实行处罚。第一次排后3名的,通报罚款;连续二次排后3名的,主职、分管领导诫勉谈话;连续第三次排后3名的,启动问责程序。对村、居委会连续两次排名后三位的,支部书记免职,是新农村建设示范创建村的取消其示范村创建资格。要求各乡镇、办事处每季度自行组织督查考评,对所辖村、居委会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打分排名,排名结果及时报市农村环境整治办公室。同时,组织开展“秀美乡镇”、“秀美村庄”的评选活动,对达到“秀美乡镇”、“秀美村庄”标准的镇村,先由市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再报请岳阳市考核验收、授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