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 2013-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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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粮食生产“扩面积、调结构、提单产、增总产”,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总产在40万吨以上,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

(一)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成立市农业与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卫国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志诚、市人大副主任刘岳旭、市政府副市长彭海云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农村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局长余良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指挥全市农业与粮食生产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与市政府签订《粮食生产责任状》。

(二)建立粮食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农业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抓好粮食生产规划与布局,抓好技术推广服务和耕地质量建设。市发改部门要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涉农基本建设投资力度,积极支持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落实好粮食大县奖励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市水利部门要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旱涝保收。市国土、粮食、供销、农机、气象、工商、物价、金融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实行粮食生产督查考核制度。把粮食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分值。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和实施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与计分办法。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粮食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严重滞后、督查中存在抛荒、直播、“双改单”问题较多的乡镇,及时下发督办令,限期整改到位;对没有完成粮食种植面积、产量指标、控制直播和“双改单”等目标任务乡镇,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对在粮食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相应制定村级粮食生产工作考核机制。

二、落实强农兴粮政策,加大保障投入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强农兴粮政策,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惠农政策,增强补贴政策对双季稻种植户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整合市发改、国土、水利、农业、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连片开发,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先进乡镇、先进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良田,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体系,扩大粮食生产投入,市财政安排50%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即500万元)和全部粮食生产先进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和水稻集中育秧工作。

(三)改进补贴发放方式。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按照“谁种粮补贴谁,种多少补多少,种一季补一季,抛荒全部取消”的原则,改进和完善种粮补贴发放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粮食种植上。节余的种粮补贴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和发展双季稻种植。

(四)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农户积极投保,做到应保尽保。鼓励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提高种粮农民避灾减灾能力。

三、抓好粮食项目建设,推进示范带动

(一)积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万、千、百”梯级示范,继续在定湖镇创建早晚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其他乡镇要各自创建一至两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水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村要各自创建一个百亩高产示范片。同时,继续在江南镇创建大豆高产万亩示范片,推广湘春豆系列高产优质品种,探索清种、间套种及豆稻制等栽培模式,为全市丘岗旱地发展旱粮生产提供样板示范,带动全市旱粮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二)抓好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继续在江南创建超级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示范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着力推广超级稻示范与种植,农业技术人员要做好超级稻栽培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超级稻增产潜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市农业部门和乡镇农技干部要办好高产创建示范片,种好高产示范田,推广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鼓励栽培、植保、土肥、农机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深入粮食生产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四、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促进增产增效

(一)着力推进水稻集中育秧,提高水稻单产水平。着力推广水稻集中育秧技术,将集中育秧工作作为发展双季稻、控制直播的主要措施,广泛动员,积极推进,确保全市实施水稻集中育秧大田应用面积20万亩以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水稻集中育秧作为发展双季稻和粮食生产的主要抓手,严格按照水稻集中育秧实施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奖罚措施。确保全市集中育秧圆满成功,全面提高水稻单产。

(二)全面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大力推广高产、优质主导品种,提高主栽品种覆盖率,实现主栽品种优良化。着力抓好杂交稻、超级稻的推广应用,提升粮食单产。大力推广粮食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超级稻“三定栽培”、机械化育插秧、软盘抛秧等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扶持岳阳田园牧歌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湘北优质稻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落实水稻统防统治全程承包面积20万亩以上,在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要实行全覆盖。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推广配方肥应用面积8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地力提升工程,推广秸秆还田,恢复扩大冬季绿肥生产。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三)大力普及农机技术,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力普及机耕、机插、机收等先进农机技术,着力在机械化育秧插秧技术上取得新的突破。力争今年全市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总面积达到200万亩,实现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农机化作业水平。

(四)狠抓农业技术培训,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市农业部门要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和落实农业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技术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定期组织技术骨干开展技术下乡、农业技术培训等活动,为农户解答粮食生产方面的技术问题。继续办好《湘北农技》之窗电视专栏,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病虫情报》、临湘农业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农户传达技术信息,为粮食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粮食稳定增长。

五、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推进产业发展

(一)引导土地流转,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生产。培育和扶持承包耕地3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种粮大户,发展30亩以上种粮大户3000户以上,加强对种粮大户的指导和服务,避免因盲目扩大规模而造成粗放管理和效益下降。坚决制止耕地流转后非农化和非粮化。积极扶持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支持开展育、耕、种、管、收全程技术服务。实行农业投入品统一配送、机耕机插统一调度、病虫害防治统一把关等措施,推进粮食规模生产和社会化服务。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生产。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着力培育粮食生产合作组织,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稻米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粮食产销订单,实行产销对接。充分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组织农民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延长产业链条,实现粮食加工增值。创新粮食产业化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系的新机制,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地位。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