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湘市创建岳阳市级金融
安全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临湘市创建岳阳市级金融安全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临湘市创建岳阳市级金融安全区工作方案
为大力整治我市社会信用秩序,切实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金融秩序良好、金融机构运行稳健、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安全区。根据《湖南省金融安全区创建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实行“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参与、分步实施”的创建方针,全面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 社会金融意识明显增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的金融法制观念和金融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注重运用金融杠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信用乡镇、村、组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公众、贷款企业或个人金融风险意识、信用观念明显增强,诚实守信,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无恶意欠贷欠息行为,无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乱集资等违法金融行为,自觉遵守国际收支和外资、外债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遏制外汇黑市交易活动。
—— 金融机构运行稳健。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党的金融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步发展金融业务,逐年提高资产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存款支付,切实维护储户利益;积极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改善金融服务态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社会发展对金融多元化的需要;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金融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 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在企业改制中,依法办理破产、改制手续,无恶意逃废债务现象。司法机关要加大对金融机构信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积极支持金融机构维护债权。
—— 金融机构有效支持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要主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效信贷投入逐年增加,贷款投向合理,重点突出,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证券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保险机构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理赔及时足额到位,更好地发挥其社会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
三、工作步骤
金融安全区的创建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摸清本地区、本单位信用状况特别是金融风险状况底数,配合市金融办制定金融安全区创建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信用”为主线,组织创建金融安全区的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根据创建金融安全区实施方案,分解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目标,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
第四阶段,申报验收。认真准备,迎接岳阳市金融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全面总结。今年创建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全面总结,为我市今后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做好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氛围。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召开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举办金融知识研讨班、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的培训,把金融知识纳入干部录(聘)用考试内容,提高广大干部驾驭金融工作的水平。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以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打造“诚信临湘”形象为重点,加大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学习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经验。学习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抓得早、工作实、效果好的地方和部门的做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二)突出整治社会信用秩序,优化金融运行环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发展的通知》(湘政发〔2001〕2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1〕27号)精神,切实优化金融运行环境,支持金融发展。对恶意欠贷欠息,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实施同业制裁。对不履行同业公约和不执行联合制裁的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要追究相关金融机构的责任。工商、国土、房产和企业主管部门对金融同业制裁要积极予以支持。二是加快信用体系基础建设。在完善和推广运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同时,逐步建立帐户管理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等。三是积极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村、组活动。按湖南省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湖南省信用乡镇、村、组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湘信管办发〔2002〕39号)的标准执行和验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避免对金融机构开展多头、重复检查和评比达标活动,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三)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一是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配合市人民银行做好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护金融竞争秩序。二是依法查处金融“三乱”。对金融“三乱”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继续积极处置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切实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领导,及时分析风险状况,研究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置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四是加大“抓降促效”(降低不良资产、促进效益增长)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的清收力度。五是加强内控外防。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切实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等措施,有效防止各类金融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改善信贷服务,合理确定贷款管理权限,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一是要充分运用票据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多元化融资方式,通过授权授信、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大对有市场前景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的信贷投入;在完善担保手续,落实担保责任的前提下,加大对重点城市改扩建项目和小城镇建设的信贷投入。二是增加农业有效信贷投入。农村信用社要立足支持“三农”,真正把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要认真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保证支农贷款及时足额到位。商业银行要重点增加对“公司十农户”型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三是改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人发〔2002〕224号),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抓紧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四是要拓展消费信贷领域,重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金融安全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市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实行金融安全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各金融机构要加强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金融稳定,支持经济发展;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确保金融安全;工商、税务、审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为金融安全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