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通报〔2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14〕59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全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4年12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全市44个行政执法单位及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评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重点抽查、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的确定是在年终考核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市监察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2013年度联合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通过考评,我市大部分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较往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特点:
(一)依法行政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各单位都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法制力量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基本上都成立了法制股室,少数单位法制股室没有单列的也明确了专人,法制股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进一步得到增强。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单位不但有法制股室,而且全局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对外文件、合同等都必须经过法制股(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证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和实施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工作得以加强。其中,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等单位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终生负责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承诺制度》等制度,规范了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责任。
(二)行政职权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权目录清理基本完成。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取消行政许可项目22项、承接行政许可项目29项、调整为政务服务类项目4项、54项行政许可项目合并成21项。清理后,我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共228项(含承接、合并项目)。各单位全面梳理所执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并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建立“权力清单”数据库。市建设局、林业局、药监局、国税局、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理清职权底数,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建立、完善、修订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各部门都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议决等“六个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得到保证。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制定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修订工作,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得以深入贯彻。三是行政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法制办今年以标准执法案例为引导,开展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重点选取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房产局等6家单位的8个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指导案例行政执法案例进行编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为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范本,有效促进了各部门单位公正执法。
(三)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在全市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有效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重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将本行政系统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还制作了本系统标准化办案格式文书和流程,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市交通局、市药监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等单位也及时完善了本单位《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权限,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平衡。一是个别部门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全市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的意识虽基本形成,但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表现在基层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且多数执法人员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养,存在少数执法不懂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执法监督力度不强。行政执法监督虽然方式方法很多,但是效果却不明显。过来我市的执法监督主要是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对于违法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而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相应的惩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各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照问题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三、评议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比,2014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结果如下:
优秀单位: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含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羊楼司镇人民政府、江南镇人民政府、五里牌乡人民政府、忠防镇人民政府、詹桥镇人民政府、坦渡乡人民政府
合格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局、市计生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残联、市畜牧水产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技监局、市文广新局、市矿征局、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经管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烟草局。
桥东街道办事处、白云镇人民政府、乘风乡人民政府、长安街道办事处、黄盖镇人民政府、桃矿街道办事处、儒溪镇人民政府、聂市镇人民政府、城南乡人民政府、定湖镇人民政府、白羊田镇人民政府、源潭镇人民政府、桃林镇人民政府、长塘镇人民政府、横铺乡人民政府。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