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钓具(浮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法制办   日期: 2016-0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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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钓具(浮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临政发〔2015〕16号

钓具(浮标)生产是我市的特色行业,具有就业广、富民快、潜力大的明显地域优势。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形成集群化、品牌化、国际化知名产业,打造“中国浮标之乡”,建设湘北山水名城,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产业发展思路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指导,以科技创新、市场运作、政策扶持为导向,按照“政府引领、企业主导、龙头带动、集群发展”的产业化思路,力促快速发展,提升整体水平,实现我市钓具(浮标)生产由零散企业向规模产业发展,由“富民产业”变为“强市产业”,真正成为市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2、主要目标

全市钓具(浮标)产业在5—10年内的发展定位为建成集群化产业园区、专业化规模市场、标准化垂钓基地,形成生产加工、营销平台和垂钓休闲产业体系。到“十三五”期间钓具(浮标)产业总产值年递增20%,达到20亿元;培育年产值过亿的入园龙头企业3家,年产值过1000万元的规模企业10家。促进钓具(浮标)产业与旅游休闲产业互动发展,实现“浮标之乡”向“钓具之乡”的转型,将临湘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中国钓具(浮标)主产区之一和中部地区钓具集散地。

3、发展战略

(1)集团联动战略。实行集群建设园区、集成发展产业、集约产销经营,对小微家庭作坊式企业实行兼并重组,整聚融合,抱团发展。(2)龙头带动战略。大力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发挥骨干企业和领军精英的示范影响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规模发展,形成钓具(浮标)产业的竞争优势。(3)品牌推动战略。依靠科技创新和整合规范提升品质、丰富品位,推动钓具(浮标)产品向高端精品发展,打造世界品牌,叫响临湘钓具(浮标)金字招牌。

二、实施工作重点

4、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推动钓具(浮标)企业向园区集中,在工业园三湾片区集中开发钓具(浮标)产业园,高起点规划标准厂房、科技综合楼及基础服务设施,突出钓具(浮标)产业聚集转型和全产业发展,实行产、销、钓功能配套,文、体、游一体布局,将钓具(浮标)产业园建成产业服务平台和旅游文化中心。吸引浮标企业和知名钓具客商入园兴业,集中产能、人才、技术和市场优势,在园区主打浮标特色产业,延伸钓具上下游产业,发展规模化的完整产业链条,形成钓具(浮标)产业集群。市工业园和发改、建设、规划、国土、商务等部门要大力支持钓具(浮标)产业建设,在用地供应、立项报批、规划建设和生产经营上提供全套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快捷对接办理,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搞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5、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引导企业转变观念。钓具(浮标)生产经营者要牢固树立敢于竞争、善于竞争的市场经济观念,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恪守诚信自律,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自觉维护钓具(浮标)品牌的市场信誉和形象,推动临湘钓具(浮标)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促进企业集成融合。支持一批上规模、讲信誉、有潜力的钓具(浮标)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产业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行业整合,促进小微家庭作坊式企业向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和名优品牌集中,实行行业融合,形成集约化生产经营。(3)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工商、质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和浮标协会要按照钓具(浮标)生产加工技术标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生产加工、质量检测检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构建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标准生产。坚持常态化监管,加强钓具(浮标)名优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钓具(浮标)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打击无照经营、劣质低价倾销行为和假冒产品,维护知名企业权益。

6、注重产业科技创新

(1)加快产品科技研发。在钓具(浮标)产业园建立研发中心,鼓励引进科研机制和技术人才,研究开发钓具(浮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科技部门和钓具(浮标)协会要立足浮标产业长远发展,搞好应用技术研究,组织重点项目科技攻关,以前沿高端技术引领钓具(浮标)产业潮流,将临湘打造成标杆性钓具(浮标)生产基地和研发基地。(2)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钓具(浮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实行奖补,推动传统浮标产品升级,向人性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3)加强技术人才培训。突出人才引进、培训,建立产业发展培训机制,将钓具(浮标)研发人才和从业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培训计划,“十三五”期间,每年不定期在市职业高中开设钓具(浮标)职业技术培训班,聘请行业专家学者授课,其培训学员纳入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壮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人才队伍。

7、突出产业品牌打造

(1)注重品牌开发。质监、工商、科技部门和钓具(浮标)协会要积极制定浮标行业技术标准,申报驰名商标及国家专利,支持企业开发品牌。5年内争创省级名牌产品3个、著名商标2个、全国驰名商标1个,带动钓具(浮标)产业依靠品牌提质增效。(2)推进品牌整合。扶持钓具(浮标)知名品牌发展,加大品牌整合力度,鼓励一般品牌浮标向名优品牌捆绑集中,实行强弱融合。规范钓具(浮标)市场管理,杜绝不正当竞争,提升“临湘浮标”品牌形象。(3)加强品牌推介。申报“中国浮标之乡”,做好中国地理证明商标“临湘浮标”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由政府引导企业投入一定数量的广告费用,加强对外宣传和推介“临湘浮标”公共品牌。争取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对临湘浮标进行深度报道,在国道、港口、机场和都市出口处设立大型户外广告牌,采用制作专题片、编印宣传画册、主办展销节会和钓鱼比赛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临湘钓具(浮标)产品知名度。

8、完善产业市场体系

加快发展临湘钓具(浮标)品牌专营店、专柜、连锁营销,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功能全、辐射广的临湘钓具(浮标)专业市场或展示中心。积极组织地方团队参加全国钓具(浮标)产品展销洽谈会、国际商务交流会,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引导主办临湘“中国钓具(浮标)”节。商务、工商、税务部门要引导钓具(浮标)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推进“互联网+钓具(浮标)”,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钓具(浮标)市场空间,开辟东南沿海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多元渠道。

9、丰富产业文化内涵

在长安河建立中国江南国际垂钓基地,主办大型国际钓鱼比赛,评选钓王为临湘钓具(浮标)形象代言。市体育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要组织专人挖掘临湘钓具(浮标)文化历史,创作“浮标之歌”、编印文化典籍、开展征文比赛、拍摄文化影视作品和在钓具(浮标)上描绘湘君神话故事及三国黄盖水乡民间传说等,彰显湘楚文化特色,增强临湘钓具(浮标)文化的感染力。市总工会、人社局每年要积极推动浮标协会开展钓具(浮标)制作技能比赛,命名工艺大师和金牌技工,将钓具(浮标)文化融入生产经营过程。

三、强化保障措施

10、加强产业发展领导

切实加强钓具(浮标)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永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周琦、副处级干部李炎岳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工业园、商务、财政、发改、工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农业、水务、科技、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体育、旅游、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为成员的临湘市钓具(浮标)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办公室,由李炎岳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钓具(浮标)产业发展规划,落实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抓好“临湘浮标”中国地理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督促部门履行责任和兑现奖扶政策,为钓具(浮标)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指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推进钓具(浮标)产业发展的重任,全面落实工作职责,对部门单位服务产业发展工作进行定期督查考评。

11、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1)明确协会职能。市钓具(浮标)协会要积极发展企业会员,加强行业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效能和桥梁作用,做好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和市场营销的协调和服务,维护公平竞争,促进钓具(浮标)产业健康发展。(2)制订行业标准。钓具(浮标)协会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制订钓具(浮标)行业产品标准,提高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内部的合作交流与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聚合融通作用。(3)加强行业管理。市钓具(浮标)协会要认真履行协会章程,制订行规行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抵制粗制滥造、假冒伪劣、低价倾销、恶性竞争。对生产品牌产品的企业必须经授权许可并印制包装防伪标记,凡不符合钓具(浮标)产业准入标准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促进全市钓具(浮标)产业由自发盲目发展向自觉有序发展转化。

12、制订产业扶持政策

(1)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品牌开发、文化挖掘、广告宣传和节、会、赛活动等公共服务。由市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办公室提出具体扶持和奖励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支持园区集群发展。给予钓具(浮标)产业发展长期、稳定的优惠政策支持,各部门要集中项目、资金向园区倾斜,大力扶持钓具(浮标)产业园建设。凡入园企业一律纳入工业地产或招商引资项目,工业用地价格比照招商引资标准收费,进园租赁企业厂房实行30%的租金补贴,或第一年免收租金,3—5年内减半收取租金;争取财政特色经济政策扶持企业项目和服务平台建设,对投资建厂、发展专业市场及电商物流的企业,实行便捷办理和减免相关报批费用;市工业园每年在项目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作股本金等投入,吸引钓具(浮标)企业向园区发展,引导龙头钓具企业入驻;鼓励招商引资,在产业园投资创业的外商享受市内同类企业各项优惠政策。(3)落实产业资金扶持。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市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要积极向上申报钓具(浮标)特色产业项目,争取政策扶持资金、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债券和国家债券建设项目;加大财政贴息等金融政策的融合,增加钓具(浮标)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市工信局、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和环保局等部门每年要对企业、项目、产品进行评估论证,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金融部门要对规模企业进行帮扶,支持和服务钓具(浮标)产业技术改造和名牌创建,增加厂房建设、生产经营和浮标市场、垂钓基地建设融资贷款。(4)建立产业激励机制。推行以奖代投的奖励政策,在钓具(浮标)企业入园后的5年内,实行“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即在入园当年缴税基础上,新增税收本级所得部分前三年的100%及后两年的50%以奖励返还形式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钓具(浮标)产业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科技、农业、税务等部门要全力支持有条件的钓具(浮标)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做好钓具(浮标)产业与相关税收和政策扶持的对接工作;鼓励企业创造发明、争创品牌和提升品质,对当年获得产品质量奖和授权的国家专利及认定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参照省、市有关文件奖励;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对钓具(浮标)企业创新项目、创业成果和创建规模企业,按市委、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和“双创”文件给予奖励。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临湘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部门

时间进度

1 制订《临湘钓具(浮标)产业发展规划》,将全市钓具(浮标)产业发展纳入多规合一规划和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钓具(浮标)产业园建设发展祥规,实行产、销、钓功能配套,文、体、游一体布局,将钓具(浮标)产业园建成产业发展平台和旅游文化中心。 产业办、工业园 发改局、财政局 规划局、环保局 钓具协会、旅游局 2015年12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2 加快钓具(浮标)产业园建设,在三湾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钓具(浮标)产业园,配套建设标准厂房、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在用地供应、立项报批、规划建设和生产经营上提供全套服务,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钓具协会、工业园 发改局、建设局 环保局、规划局 国土局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3 推进钓具(浮标)企业向园区集中,吸引客商入园兴业,集中产能、人才、技术和市场优势,在园区主打钓具(浮标)特色产业,延伸钓具上下游产业,发展规模化的完整产业链,形成钓具(浮标)产业集群。 工信局、商务局 招商局、钓具协会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4 大力培育和壮大钓具(浮标)龙头企业,促进产业向规模集成发展,对小微家庭作坊式企业实行兼并融合、向骨干企业和名优产品集中,做精、做优、做大钓具(浮标)产业。 产业办、钓具协会 科技局、农业局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5 坚持常态化监管,打击无照经营、劣质低价倾销行为和假冒产品,维护知名企业权益。制定和完善钓具(浮标)生产加工、质量检测检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标准生产,加强名优产品知识产权保护。 产业办、工商局 质监局、环保局 科技局、钓具协会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6 建立钓具(浮标)研发中心,鼓励引进科研机构和技术人才,研发钓具(浮标)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打造钓具(浮标)品牌,争创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科技局、工商局 质监局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7 建立产业发展培训机制,纳入就业培训计划,开设钓具(浮标)职业技术课程,聘请专家学者授课。 产业办、人社局 教育局、钓具协会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8 认真做好“临湘钓具(浮标)”公共品牌和临湘浮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统一对外宣传和推介“临湘钓具(浮标)”公共品牌,制作专题片,编印宣传画册、文化典籍,开展征文比赛,制作文化网站,创作“临湘钓具之歌”,拍摄文化影视作品。 产业办、钓具协会 文广新局 广播电视台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9 申报中国浮标之乡,主办国际性钓具(浮标)节、会及全国钓具专业委员会年会、中国浮标高峰论坛;建立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牌。 产业办、钓具协会 建设局 2015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10 建设钓具(浮标)户外休闲体育器具市场或展示中心,组织参加全国钓具(浮标)产品展销洽谈会,国际商务交流会;引导钓具(浮标)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产业办、 钓具协会、 商务局 、体育局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11 建立中国江南国际垂钓基地,推动垂钓旅游中心建设,开展大型休闲垂钓和精技垂钓比赛活动。 水务局、惠临公司 体育局、旅游局 钓具协会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12 开展钓王和“浮标仙子”年度评选活动;组织钓具(浮标)制作技能大赛,命名“工艺大师”和“金牌技工”。 人社局、产业办 总工会、钓具协会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13 建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16年开始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钓具(浮标)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财政贴息等金融政策的融合支持;安排1000万元项目资金股本投入,支持入园龙头企业发展;安排县域特色经济项目奖励资金扶持入园钓具(浮标)产业发展。 产业办、财政局 工业园 2015年11月启动并持续实施
14 积极向上申报钓具(浮标)产业特色项目,争取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债券和国家债券建设项目;支持和服务钓具(浮标)产业技术改造和名牌创建等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增加厂房建设、生产经营、浮标市场和垂钓基地建设融资贷款。 发改局、金融办 专业银行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
15 支持有条件的钓具(浮标)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驰名商标及国家专利;做好钓具(浮标)产业与相关税收扶持的对接工作;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科技局、地税局 国税局、农业局 持续实施
16 落实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入园钓具(浮标)企业实行“三免两减半”税收优惠;对当年获得产品质量奖和授权的国家专利及认定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参照省、市有关文件奖励;对钓具(浮标)龙头企业创业项目和创业成果,按市委、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文件进行奖励。 产业办、财政局 工商局、科技局 2016年启动并持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