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推进项目资金筹措整合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法制办   日期: 2016-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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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推进项目资金筹措整合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

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市推进项目资金筹措整合方案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涉农项目,保障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把不同渠道、投向相近、目标一致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统筹归并,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规划为基、项目承载、集中投放、板块开发”的涉农项目整合机制,做到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计其功,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基本原则

总体原则是“四统四分四不变”,即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统一立项,分头申报;统一监管,分项建设;统一考核,分别验收。

(一)统一规划,分区实施。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涉农项目资金坚持在政府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由各项目单位按规划分年度、分片区组织实施。

(二)统一立项,分头申报。凡涉农项目申报须经市涉农项目资金筹措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由各项目单位按规划分头组织申报。

(三)统一监管,分项建设。涉农项目整合后,对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工程招标和质量监管,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项目责任单位分项目进行建设。

(四)统一考核,分别验收。对整合的项目,按项目建设要求,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

三、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简介

1、项目实施地点及时间。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临湘市境内,实施时间为2015年7月—2017年6月。2、项目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临湘市所辖的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125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其中,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主要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保护,包括设置水源防护栏、截污沟、教育宣传牌、警示牌等;生活污水治理主要对项目范围内重点区域中人口较多、居住集中地村组通过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和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对部分分散农户可建化粪池等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综合整治主要为村庄配置户用分类垃圾桶、垃圾池、保洁车、垃圾收集车,乡镇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配置垃圾转运车辆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主要对区域内污染严重、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户,建设粪污收集沟渠及沼气池等处理设施,对养殖废水进行治理。3、项目投资估算及经费来源。根据《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总投资12027.1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2000.00万元,临湘市市财政自筹1471.1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290.71万元,社会资金2158.67万元和农民投工投劳2106.65万元。

四、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方案

根据《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建设资金1471.10万元。

五、整合资金工作方案

(一)整合范围

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补助农民的资金外,从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拨付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中整合资金5891.40万元。由于整合部门多,资金量较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需适时提供项目验收资料中配套资金所需的相关文件、票据等,完成项目配套资金的整理工作,以期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财政厅验收。主要是相关的采购合同、工程合同、资金下拨文件、会议纪要、发票票据等相关资金使用证明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资料:1、饮用水源保护。包括水利部门投入的水井修缮、水库水塘清淤、截污工程、隔离设施修建、排污口拆除等相关费用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标志等费用。2、生活污水整治。包括化粪池修建、污水管网修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因以上设施修建造成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等相关费用。3、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包括垃圾桶、垃圾车、垃圾池、垃圾箱、堆沤池、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炉的建设和采购,垃圾清运、陈年垃圾清理,环境卫生创建等相关费用。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包括沼气池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养殖退出补偿,栏舍改造及栏舍拆除等费用。5、其它方面。因农村环境整治产生的检测费用、宣传费用、监理费用等。(备注:从2013年开始投入的农村环保资金均可纳入本项目验收材料。)

(二)整合措施

1、科学规划设计。市发改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高起点编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的重点项目,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的重点投向,指导涉农项目资金筹集整合。

2、积极申报争资。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整体规划及涉农项目库,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项目单位统一编制申报计划,下达争项目标任务,由项目单位分头申报。

3、统筹项目建设。项目确定后,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体不变,项目主管单位不变,迎审、迎检主体不变,“谁主管、谁负责”;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筹集整合前属何种用途就要投向何领域,不因整合而打乱渠道;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不得擅自变更其资金使用性质,不得截留、挪用;管理权限不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谁的项目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4、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项目公开,所有项目按规定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统一项目监理,项目工程质量统一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统一项目验收,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涉农项目完工后,由涉农项目资金筹集整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相关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专家、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验收、评审、结算和绩效评价,并在相关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对部门单独完成的项目分部组织验收;统一资金拨付,资金拨付全部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支付。

六、农民资金配套、投工投劳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抓好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切实建立农民资金配套、投工投劳的投入机制。

(二)总体目标

力争在2年内,使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的资金达到2106.65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2、农民投工投劳为主的原则。

3、以村为主组织配套资金与环境整治各项工程同步验收的原则。

(四)实施内容

主要包括临湘市所辖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地区的125个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五)工作任务

临湘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总投资为12027.14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的资金为2106.65万元。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512.9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225.9万元。农民自筹资金主要解决农户水井的硬化、防护设施及水源地附近垃圾清理等。

2、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总投资6997.91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1138.49万元。农民负责分散式四格净化池的土建工程、进池管网基坑开挖及土方回填等。

3、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总投资3498.40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和投工投劳657.81万元。农户自配垃圾分类桶及历史陈年垃圾清理等。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总投资465.90万元,其中农民自筹84.45万元。农民投工完成沼气池土方开挖、沼气池建筑的小工等。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领导班子,乡镇长(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环保站长、村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2、实行责任包保。乡镇干部包村(居),村干部包农户,充分调动农民自愿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未完成上级要求的应由联系村(居)人员和村(居)两委人员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3、加大考核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组织成员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整治措施不到位,督促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