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临湘市关于乡镇税收协控联管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font>2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临湘市乡镇税收协控联管考核办法
为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培植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升纳税遵从度,加大乡镇协税护税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稳定现有税源,培植新增税源,划定税收基数,超收分成奖励,短收绩效考核扣分,年度一次性奖罚兑现。
第二条 适用范围:桃矿街道、十个建制镇(以下简称乡镇)。
第三条 税源原则上按地域管辖进行划分。但下列情况属于市本级,不作为乡镇税源:
(一)由税务部门纳入集中管理的市属重点税源企业;
(二)2018年1月1日前已办理开采许可证的所有矿产开采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办理开采许可证的矿产开采企业属于乡镇税源);
(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直接投资或牵头引进的重点工程项目(乡镇为主招商项目划归项目所在地乡镇)。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 乡镇协税联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落实税收协控联管措施,督促本辖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培育新增税源。
第五条 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现有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落实税收联控联管措施,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税收宣传,普及纳税知识,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二)协助税务部门摸清本行政区内税源底子,重点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及工程项目税收税源底子。
(三)协助税务部门开展个体、私房出租等零星税源的征管。
(四)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税收的征管,在工程招投标、验收、资金支付环节严格审核其税收缴纳情况。
(五)其他税务部门需要协助的涉税事项。
第六条 督促本辖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扣缴义务,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乡镇本级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并依法及时申报解缴入库。
(二)督促所属行政事业部门依法扣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对有财政资金拨付的欠税单位或工程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请求从财政资金中代收或直接扣缴入库税款。
第七条 乡镇在履行协控联管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税收纪律。不得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得违反规定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收取费用,不得收受、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将涉税信息用于与税收征收管理无关事项;履行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义务。
第八条 培育新增税源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发展实体经济培育税源,增加税收收入。
三、考核方式
第九条 乡镇协控联管税收收入按年度考核,实行政府绩效与经济正向激励同步考核,由税务部门、财政部门提供考核任务基数和落实情况结果,市政府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条 税务、财政部门年初根据乡镇税源和上年度税收完成情况作为基数,加增长比例作为考核基数,并在年终财政结算后60日内,向市政府提交各乡镇协控联管完成税收情况结果。各乡镇考核基数由财政部门商税务部门后确定,并下发专项计划。本年度基数总额不少于上一年度的税收完成数。
四、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 对各乡镇履行税收协控联管职责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兑现。
(一)基本任务考核
各乡镇完成全年任务基数的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每短收1%,按政府绩效考核办法扣0.5分。
(二)超收考核
超额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超额部分按本级财政留存部分的50%予以奖励。被考核单位可按奖励金额一定比例奖励至协税联管工作贡献力度较大的工作人员,但每个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二条 乡镇协税超收奖由税务、财政部门提供依据,市政府考核确认,报经市政府主管财税领导审批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所属乡镇。
对各乡镇履行协控联管职责中违反税收工作纪律,造成不良舆情的,在政府绩效管理中扣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临湘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9年各乡镇税收协控联管任务目标数
附件
2019年各乡镇税收协控联管任务目标数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名称 |
2019年任务目标 |
|
目标 |
说明 |
||
1 |
江南镇 |
100 |
|
2 |
黄盖镇 |
60 |
|
3 |
聂市镇 |
100 |
|
4 |
羊楼司镇 |
360 |
|
5 |
坦渡镇 |
100 |
|
6 |
桃林镇 |
300 |
|
7 |
忠防镇 |
100 |
不含矿石行业 |
8 |
詹桥镇 |
100 |
|
9 |
白羊田镇 |
350 |
采矿业为增长重点 |
10 |
长塘镇 |
350 |
采矿业为增长重点 |
11 |
桃矿街道 |
230 |
|
|
合 计 |
2150 |
|
备注:1.市内企业税收、两园区税收不属于统计范围。
2.预测增长依据:各乡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
乡镇自行招商引资的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个体工商业户为增长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