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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1700个扶贫车间 近3万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编稿时间: 2019-03-17 00:00 来源: 人民网 

  “近年来,人社部门大力扶持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现在,我在家乡创建了8个扶贫车间,来势都很好,每月加工服装30万件,产销两旺,我计划今年再建20个扶贫车间,带动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3月16日,宁远返乡创业能人张石清满怀信心地告诉记者。他创建的8个扶贫车间,共吸纳500余名农村劳动力和300余名贫困劳动在家门口就业。

  张石清成功创建扶贫车间的历程,是我省加强扶贫车间建设,引导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一个缩影。通过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扶贫车间1700余个,引导近3万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就业帮扶,2018年,全省158.5万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已经实现转移就业156.8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8.9%,人均月工资超过2600元。没有就业意愿的,大多是因家庭原因而无法外出就业。而利用乡镇(村)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等,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既能实现就业增收,又能兼顾家庭,是解决贫困劳动力不能外出就业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省制定了若干促进扶贫车间发展的扶持政策,2018年底,我省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明确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县扶贫办共同审核、确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可享受场地费补贴、物流费补贴、就业补贴、创业补贴与金融支持等相应的扶持政策。

  《意见》还明确,厂房式扶贫车间需能提供15个以上就业岗位,并已吸纳5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居家式扶贫车间需吸纳5名以上(含)贫困劳动力就业。

  据了解,我省今年将在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的地区要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厂房式、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鼓励各地在场地建设、物流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扶贫车间稳定经营、有序发展。(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刘玮 骆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