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补充条款)
来源: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   日期: 2022-10-2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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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补充条款)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我市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破解人才资源瓶颈,为建设“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谱写临湘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根据“岳阳人才新政45条”,结合我市实际,在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基础上,制定补充如下9条措施。

1.对能够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发展效益、对我市产业链发展有重大贡献的顶尖人才,每年组织评选重大贡献奖励对象3-5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给予10-20万元的重大贡献奖励,每年奖励总额最高50万元。

2.2022年1月1日之后,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的35周岁以下(含)全日制重点本科(含一本)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期限5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在临湘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6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

3.2021年1月1日之后,经相关程序选拔或经选举到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元工作和生活补贴。(到村任职的选调生、下派干部、兼挂职干部不享受此项补贴)。

4.2022年1月1日之后,经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经相关程序选拔,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临湘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6个月以上的优秀人才,购买首套新建或存量商品房时可享受以货币形式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10万元/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高级技师5万元/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2万元/套。

5.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临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年内给予最高每年1万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开办费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6.对来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归国留学博士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归国留学硕士、本科毕业生享受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海外学历需通过教育部认证)。海外学历根据学校全球综合排名情况,认定为国内相应的“双一流”大学、重点本科、一般本科及以下学历。

7.对我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临湘市购买首套住房,均可参照岳阳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

8、通过我市“家燕归巢人才回归项目”、“星火项目”,回临湘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我市《临湘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含补充条款)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关人才政策。

9、在市政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建立“一体化服务,一站式受理”服务机制,负责集中受理政策咨询、人才补贴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服务等相关事项,由市委人才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后续审核、认定和兑现等工作。

以上措施今后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作适当调整,最终解释权归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