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乡镇(办事处)团委,学校、企业、市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发展战略,集中展示当代临湘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选树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中作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奋发成才,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汇聚青春力量。
二、参选资格
所有参选人员,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临湘工作、生活的青年。其中包括在临湘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非临湘籍青年。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为临湘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5、在广大青年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个人综合素质高,得到社会公认。
6、必须主导创办至少一家企业并担任主要负责人,且企业管理规范,运行稳定,在税收贡献、带动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效突出。有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努力拼搏,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明显,在创业青年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选树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光文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孟阳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谌树生、团市委书记罗成英、市人社局局长邓寒屏、市广播电视台台长方觉为成员的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选树活动评选审定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组成,评委会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由团市委副书记沈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广播电视台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届选树活动。
四、选树方法和步骤
选树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树条件,遵照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6年3月21日起贯穿选树活动始终)
在临湘电视台、临湘广播电台、临湘新闻网、红网临湘站、临湘生活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对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声势,提高本次活动的群众知晓度,保障活动的群众参与度。
2、第二阶段:推荐人选(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4日)
以乡镇、市直单位团组织和所在社会团体组织为推报单位,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人选,同时接受社会创业青年自荐。各推报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将所需材料上报选树活动评委会办公室。上报材料必须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党(工)委、社团组织负责人同意(盖章)后上报。对于自荐参加活动的创业青年,可向市工商联、工商局等部门申报,审批后统一将资料报送选树活动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3、第三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5日)
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分别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选,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第四阶段:社会公示和实地走访(2016年4月16日至2016年4月22日)
(1)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的简介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
(2)在公示中,如发现并查证正式候选人有证据确凿的问题,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在初评中未入选的参选人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为正式候选人。
(3)评委会办公室派人到正式候选人所在地区和单位,对正式候选人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5、第五阶段:投票评审(4月23日-5月2日)
(1)社会公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截止后所得票数按30%计入最后得分。
(2)评委投票。评委会向全体评委通报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考察情况,评委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委根据候选人事迹情况和《评价标准》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按候选人票数的70%计入候选人得分。
(3)根据评委评审打分、微信投票的结果,计算出每一位候选人的最终得分。
6、第六阶段:大会表彰与推广(2016年5月)
通过投票评审,得分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初步确定为表彰人选,并报请市委审核把关同意后,确定最终人选。适时召开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临湘市“十大青年创业先锋”获得者进行表彰。邀请市“四大家”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为获奖人员颁发证书与奖杯并合影留念。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举行相关活动,进行学习推广。
五、选树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负责,并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努力使选树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城市精神和价值取向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选树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才。
(二)严格把握参选条件。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注意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各地区、系统推报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
(三)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为:
1、《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请贴好免冠彩色证件照,表格附后。
2、补充材料
标题字体使用三号黑体,正文字体使用四号仿宋,全文行距为24磅,A4纸打印,并请于左上角页眉注明评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推荐材料字样,各文字材料中应有3份为盖章的正式稿件,其余可复印。
①事迹详细材料:共5份,字数不限,以报告文学或人物专访形式撰写,供详细报道或编发宣传材料用。
②事迹简介:共5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炼。
③个人简介:共2份,字数为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获得主要奖项和社会荣誉。
④企业简介:企业基本情况、创业历程、经营管理理念、创新业绩(技术、管理、制度创新及机制转换)、任期内新的效益增长点、企业凝聚力、关心下岗职工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上报企业有关资质的复印件(营业执照、2015年的完税证明)各一份。
3、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五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4、组织推荐的人选的材料需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党委复审盖章,个人自荐的人选材料需本人签名。
5、请将上述推荐表、事迹详细材料、事迹简介、个人简介、二寸正面免冠彩照的纸质版交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照片请务必用原尺寸保存)发送至选树活动指定邮箱,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同志事迹材料”,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推荐单位和联系人。
6、所有上报工作须在2016年4月5日前结束,逾期不予办理。
评委会电子邮箱:2253694375@qq.com
联系电话:0730-3722728
附:
1、《临湘市2016年度“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2、《临湘市“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考察意见表》
中共临湘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临湘市委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广播电视台
2016年3月15 日
附件1:
临湘市“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
候选人推荐表
所在企业(签章)
| 姓 名 |
李品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8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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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
群众 |
民族 |
汉 |
文化程度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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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办企业名称 |
临湘宏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所 有 制 |
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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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产品及经营项目 |
组织成员从事食用菌种植及初加工、销售,为成员提供配套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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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前身份 |
○下岗失业青年 ○大学应届毕业生 ○农村青年 ○进城务工青年 ○留学归国青年 ○复转军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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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办时间 |
2014年12月16日 |
职工人数 |
8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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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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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867301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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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临湘市五里街道办事处新群村 |
邮政编码 |
4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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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 人 简 历 |
李品;性别,女;民族,汉;出生于1983年3月16日,出生地河南省西峡县回车镇八迭村,常住地湖南省临湘市羊楼司镇龙源村。2000年毕业于西峡县职业高中,2003年在深圳市建莱房地产公司担任主管,2007年随丈夫回到羊楼司老家从事食用菌种植行业,2009年注册成立龙窖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011年把种植基地从龙源村搬至五里新群村,2014年成立临湘宏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现已带动近百户农户从事食用菌种植,2015年12月开始实施临湘市精准扶贫产业扶贫项目,现已在8个贫困村搭建近50个钢架大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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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奖励 情况 |
2010年3月荣获“临湘市优秀女性标兵”荣誉称号 2012年11月荣获岳阳“全民读书月”“知识型农民”称号 2014年12月荣获岳阳全民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 2015年3月荣获临湘市“创新创业女能手”荣誉称号 2016年3月荣获临湘市“最美女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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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请另附页,2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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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单位党委(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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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树组 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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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内容,表内内容要求打印;
2、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附页;
3、此表可复印。如另制,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附件2:
临湘市“十大青年创业先锋”选树活动候选人
考 察 意 见 表
| 姓 名 |
李品 |
性 别 |
女 |
民 族 |
汉 |
出生年月 |
1983.02.16 |
| 籍 贯 |
湖南,临湘 |
政治 面貌 |
群众 |
创办 时间 |
2014.12.16 |
文化 程度 |
中专 |
| 创业企业名称 及经营项目 |
临湘宏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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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 人事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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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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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安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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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 生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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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 访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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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由职业者由居住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供考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