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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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桃林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桃林镇人民政府

2、桃林镇财政所

3、桃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4、桃林镇环保站

5、桃林镇社保公共文化站

6、桃林镇林业站

7、桃林镇水管站

8、桃林镇安全计生站

9、桃林镇敬老院

第二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05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50.02万元,增长55.7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05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5.62万元,比上年增加57.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占本年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8%。占本年总收入0.64%。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1.6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4.82%。项目支出21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5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50.02万元,增长55.7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2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471万元,增加57.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23万元,占11.43%。教育支出1160万元,占28.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8万元,占1.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95万元,占1.29%。节能环保支出31.6万元,占0.78%。城乡社区支出11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644.57万元,占16.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80万元,占39.25%。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占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4,02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55.22万元,比上年增加48.04%。商品和服务支出2990.51万元,比上年增加498.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58万元,比上年减少84.39%。其他资本性支出21.32万元,比上年减少95.84%。项目支出210万元,比上年增加41.89%。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10万元,比上年增加57.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5.62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4.78%。

其中:

人员经费80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1.0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1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8.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5.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630批次4725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4%。比上年减少44.68%,本年支出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4%。比上年减少44.68%,基本支出2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8%,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浮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资金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52%。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5分,结果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镇机关及下属各村、社区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财政资金效益较为明显,通过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工程项目的建设等,我镇在解决扶贫帮扶、异地搬迁、安全饮水及村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2018年度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69.66万元,其中:工程369.66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25.3万元,其中:工程325.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桃林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