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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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管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理改制后的遗留问题,确保系统稳定。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业务股、党建办、综治办、计生办组成。

第二部分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5.0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0万元,减少31.0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节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3万元,占50.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6.01万元。占49.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项目支出213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万元,减少31.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财政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97%。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37万元,减少31.7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财政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14万元,占3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5万元,占24.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69万元,占31.24%。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49万元,支出决算为7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长.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 (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14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4.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00%。其中:

人员经费6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2.79%。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31.1万元占39.3%,绩效工资10.6万元占13.4%,机关事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万元占9.6%,抚恤费8.65万元占10.9%,医疗费3.95万元占5%,住房公积金3.5万元占4.4%。

公用经费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7.21%。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占7.3%,印刷费0.55万元占4%,水费0.54万元占4%,邮电费1万元占7.3%,差旅费1.1万元占8%,会议费0.9万元占6.6%,培训费2.13万元占15.6%,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占4%,工会经费0.1万元占0.7%,其他交通费2.6万元占19.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占1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55万元,预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9.1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决算数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无车辆购置.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55万元,占9.17%。其中公务接待25批次216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9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5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25批次216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9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金额0.1万元,其中:货物0.1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商业事务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