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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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是我市专职的长江大堤管理机构,主要是担负我市38.5公里长江大堤和11.5公里冶湖撇洪渠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工程计划方案和防洪保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工程股、党建办、工会、堤防所、电排站、长江护岸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90.2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24万元,减少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及项目经费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5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2.88万元,占8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4.86万元,占1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72万元,占85.63%;项目支出179.14万元,占14.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2.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33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及防汛应急后勤保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5%。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增加及防汛应急后勤保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2.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类)支出1,072.8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9%。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居环境整治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93.7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防汛应急后勤保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1%,其中:

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4.4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减少2.3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6万元,占4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占53.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0个、接待人次1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的年度绩效目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本单位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临湘市长江大堤养护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