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7-2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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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处理全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两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二、 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支平衡,金额为257.18  万元,上年度收支平衡,金额为206.74元 ,比上年度增长50.44万元。

二、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7.18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219.18万元,占比85.22%;其他收入38万元,占比14.78%。

三、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257.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8 万元,占比91.45%,其他支出22万元,占比8.55%。

四、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18万元 ,支出 219.18 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74万元,支出206.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44万元。

五、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9.18 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9.18 万元,占总体支出85.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8.65万元,信访事物3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万元;其他支出21万元。

六、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工资福利支出64.79万元,占比29.56%;商品和服务支出136.73万元,占比62.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5万元,占比1.71%;其他资本性支出13.91万元,占比6.35%。

七、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0.6 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1.4  万元,系我单位提倡节约,压缩费用标准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0.6  万元,比预算减少1.4 万元,降低70 %,公务接待共 45 批 72  人次,增减原因为:改进工作方式,压缩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  0.6  万元,比预算减少1.4 万元,降低70 %,公务接待共 45 批 72  人次,增减原因为:改进工作方式,压缩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

八、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8 万元,比2015 年增加50.44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增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没有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承办全市人民群众信访事务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