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2-12-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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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3年临湘市政府预算相关表格

第三部分  2023年临湘市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第四部分  扶贫资金

第一部分 

关于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7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

临湘市财政局局长 何华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报告临湘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及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2022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1、聚焦“稳中求进”,千方百计挖潜增收。2022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市委、市政府要求全体财税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牢固树立“税收是财政根本”的意识,突出税收征收管理。我们定期分析税收形势,加强各类潜力税源和零散税源管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税源监控,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收入分析监控,不断完善收入分析预测机制,勤征细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为确保财税相关收入及时入库,我市制定了《2022年财政相关收入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成立了相关收入推进6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市级领导牵头,并明确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个专班切实肩负起相关收入目标任务责任,积极协调组织相关收入入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调度,每二十天召开一次财税收入调度会,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财税相关收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入库。预计我市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659万元,同比增加10844万元,增长7.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000万元,同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659万元,同比增加4233万元,增长18.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949万元,同比增加14207万元,增长17.4%。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17.81%,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7.78%,收入质量始终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聚焦精打细算持续优化支出结构。2022年,我市支出严格按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优化支出结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以及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新农保、三农等民生配套资金。全年完成“三保”支出205868万元,其中:保工资86447万元,保运转7296万元,保基本民生112125万元。教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卫生健康等重点支出保持较好,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8万元,有效落实城乡低保、居民养老兑现政策和困难人群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就业。全年教育支出12755万元,足额保障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不折不扣落实了财政部教育保障经费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等,全面支持我市教育事业发展。

3、聚焦“育强培优”,多措并举强化管理。今年来,我们在财政管理方面持续发力,按照省财政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全年总体思路,不断加强政府债务防控,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下发统一模板进一步细化政府和部门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政府预算全部要求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要求除涉密部门外的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需公开部门预算,加强预算公开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尽可能将预算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减少待分配项目,压缩待分配资金规模。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一经批准,将严格执行,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按照规定的核算范围和核算内容列支相关费用支出。在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方面,财政各业务股室认真审核各部门和单位的用款申请,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跟踪后续进展,尽量减少资金滞留;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把预算执行情况与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同时,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暂付款、暂存款清理机制,财政部门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不再使用的收回财政总预算。三是加大力度争取债券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新增债券资金,缓解我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公益性事业项目等支出压力。特别是临湘工业园沿江化工企业退出项目,书记、市长亲自调度,带领财政部门多次向省厅领导汇报,争取省厅支持。2022年,我市共争取到债券资金2147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02600万元,较去年债券资金87600万元增加了115000万元,是我市过去四年债券资金总额的1.5倍,创历史新高。四是积极推动“三资”运作改革。我市“三资”清查工作起步早、行动快、推进有力,第一时间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金资产、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以及园区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根据“边清查边处置,成熟一批处置一批”的原则,截止11月底,“三资办”已为平台公司注资共计22.38亿元。共清理了287个银行账户,拟撤销17个银行账户,清理回收资金2.73亿元。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正在开展集中归集、有偿出让工作,第一批已完成测绘,进入后续权证办理流程。另外,胜龙矿山出让权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矿山周边安全距离内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已完成,12月上旬挂牌出让,预计可增加财政收入1.2亿元。特许经营权类经过进一步梳理,选出5个较成熟的立项项目,分别为户外广告、生活垃圾处置、工业园区屋顶光伏、保障性租赁住房、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另2个注资项目为景区特许经营权和港口岸线特许经营权,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以上“5+2”个项目全部成功运作可以盘活资金17亿元。五是财会监督稳步推进。2022年,我们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财务清查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了单位开设账户及账户使用、财务报告、预算编制及执行等方面的情况。率先在省内开展了财政内控信息化试点工作,打造“一个平台”(财政内控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重点建成“两套系统”(财政监督管理系统和业务廉政风险预警系统)。完成对财政局股室操作章程进行在线审批信息化落地和实时内部控制风险预警,主要是事前控制指标文分配方案预警;事中监控资金业务流程审批,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管控;事后通过大数据中心数据回流,分析比对事前事中执行过程是否合规。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12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59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98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65万元,调入资金4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9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79万元。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659万元,同比增加10844万元,增长7.8%。具体按级次、部门、类别的完成情况如下:

分类别情况为:税收收入完成123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3%,同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5.7%;非税收入完成266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9%,同比增加4233万元,增长18.9%。

分级次情况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949万元,占预算的107.3%,同比增加14207万元,增长17.4%;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9290万元,占预算104.6%,同比增加9974万元,增长16.8%;上划中央级收入完成43203万元,占预算的83.2%,同比减少1383万元,下降3.1%;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507万元,占预算的69.4%,同比减少1980万元,下降15.9%。

分部门情况为:税务局完成129059万元(含伴税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占年初预算的94.8%,同比增加10441万元,增长8.8%;财政局完成206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8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48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96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555万元。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4822万元,同比增长8.72%。各主要支出项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49478万元,同比下降8.31%;国防支出142万元,同比下降65.7%;公共安全17000万元,同比增长1.8%;教育60553万元,同比增长0.5%;科学技术11000万元,同比下降2.76%;文化体育与传媒4830万元,同比下降1.35%;社会保障和就业54576万元,同比下降2.97%;卫生健康49000万元,同比增长5.8%;节能环保9039万元,同比下降18.27%;城乡社区17866万元,同比增长8.06%;农林水86282万元,同比增长24.49%;交通运输26025万元,同比增长84.27%;资源勘探信息2122万元,同比增长40.25%;金融2417万元,同比增长111.09%;商业服务业等2991万元,同比增长17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7331万元,同比增长4.52%;住房保障19933万元,同比下降42.0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096万元,同比下降50.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432万元,同比增长112.38%;其他1709万元,同比下降53.71%;债务付息8000万元,同比增长22.85%。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8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00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22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等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8475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2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9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2687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629万元,上解支出58万元,调出资金40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8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26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57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78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四)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3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3项由上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9043万元,本年收入37750万元,本年支出安排35944万元,收支结余1806,年末滚存结余3084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098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3009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9800万元。截至2022年11月,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0966.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3582.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7384.2万元。目前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全部在我市法定债务限额以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由于年度财政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大家报告的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最终数据以省财政年终决算批复数为准。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在面对疫情反复,减税降费等多重挑战的情况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同时受宏观经济调控和市场影响,收入仍然要保持一定的增速压力较大。政府性债务风险仍然不容忽视,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运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大支出结构优化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我市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坚持量入为出原则,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压缩“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培训、委托业务等行政开支,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严控新增支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把“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贯穿财政资金安排全过程,腾出财力精准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需要。

2、科学精准,强化执行。预算编制应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相适应,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匹配。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加快预算执行市级进度。

3、规范透明,提升绩效。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单位预算公开,增强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试点,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落实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4、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切实增强部门预算主体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切实规范财政管理。严禁虚列收入来源编制赤字预算,严禁虚增或违反预算管理方式上缴财政收入,严禁“三保”支出保障不及时不到位,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超出财力可能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严禁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出借动用国库库款,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虚假化债,严禁借债付息,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法定预算。

(三)编制重点

1、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编制预算,优先确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足额保障,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必需支出,坚决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二是突出保障重点,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推动各项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实施。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确保预算安排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2、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实施“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管理,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部门预算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联动,统一以机关事业编制内实有人数安排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控制编外人员,规范员额标准、适用岗位、薪酬水平,清理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编外用工行为。深度调整支出结构,大幅压减行政经费和专项资金,腾出财力用于足额保障“三保”和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3、加大财政统筹力度。一是深化收入全口径管理。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部门(单位)预算中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做好资金统筹安排,规范编制收入预算;二是积极研究国家宏观政策了解和掌握国家投资方向,准确把握并充分利用各种机遇,结合我市现有产业状况和发展趋势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从项目申报源头开始整合。将继续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深化实施预算绩效。一是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二是强化财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和审计部门联动,将绩效、审计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对实施效果不明显、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和单位,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三是加大部门和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预算绩效信息透明度,推动绩效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5、严控防范财政风险。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决不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严格按《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6号)执行。立项前、必须经同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政府性投资项目须报上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来源评估论证或上级联审机制进行投资联审,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的应足额列入年度预算,为非财政性资金的提供佐证依据。

6、持续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改革。以财政部对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质量考核为抓手,加快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系统化,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制科学化,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部门单位信息、人员信息(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确定)、账户信息等,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一体化基础信息标准化、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推动预算编制更加完整、预算执行更加规范有效、预算监督更加公开透明。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将项目作为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流程,使用项目库、预算指标管理与“三保”工作有机衔接,确保“三保”支出精准、足额、优先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一体化系统考核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拨付,项目支出按工程进度拨付,直达资金、专项资金按照临政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执行,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必须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核实。

7、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机制。每年年终,对支付系统下达的当年未执行完的结余指标进行清理,除必须结转下一年支出的外,其余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相关领域。二是对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列入年度例行工作安排,在要求部门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对结转结余一年以上或未达一年且不需要再按排使用的,一律收回财政。三是盘活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相结合。在预算编制时将上一年度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优先列入当年预算,并按程序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再执行当年预算,从源头防止产生资金沉淀。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72150万元,同比增加15650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46630万元,同比增加1333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安排25520万元,同比增加2320万元,增长10%。

分级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98384万元,同比增加8944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2864万元,同比增加6624万元,增长10%,税收比重为74%。上划中央收入安排58300万元,同比增加5300万元,增长10%。上划省级收入安排15466万元,同比增加1406万元,增长10%。

分部门情况:税务局149630万元(含两项教育附加3000万元),同比增加13530万元,增长9.9%;财政局22520万元,同比增加2120万元,增长10.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8384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加上年结余53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92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864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

当年可用财力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8642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402156万元。

2022年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具体为:

返还性收入6354万元,其中:消费税增值税返还收入299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8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965万元、“营改增”等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221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8876万元;纳入基数结算的转移支付收入23336万元(其中明确专项使用用途6345万元、作财力统筹使用16991万元);预计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并明确使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00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0万元,均为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的2023年指标。

财政可支配财力情况:当年可用财力402156万元,减去非财力收入列支18257万元(包括工业园人员、项目经费及体制调整等4600万元、落实工业八条2000万元、财源建设20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列支9657万元),减去已明确使用用途的转移支付支出6345万元,减去上级转移支付140000万元,减去上年结转安排项目22300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215254万元,比2022年预算191157万元增加24097万元。

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8384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238566万元,加上年结余53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392万元,加调入资金4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08642万元。当年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86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02156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保”可用财力情况:2023年我市“三保”可用财力347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1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212万元、可用于“三保”支出的专项转移支付16558万元、税收返还6354万元),调入资金40000万元,剔除上解支出6486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支出安排继续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一是按中央制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我市2023年“三保”所需支出为198128元,其中:保工资83095万元,保运转5642万元,保基本民生109408万元。二是2023年我市预算安排“三保支出”为213287万元,其中:保工资92988万元,保运转5744万元,保基本民生114555万元。

当年支出安排402156万元,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

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64998万元;国防支出安排14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1170万元;教育支出安排684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3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2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63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355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9054万元;农林水支出安排591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1271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安排17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4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3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735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安排1472万元;预备费支出安排9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371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安排8720万元。

具体按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情况是:

1)单位基本支出安排9993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5432万元。具体项目为:

①工资福利支出安排933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安排42223万元;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安排19932万元;社保缴费安排15561万元;住房公积金安排68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安排8788万元。

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5744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815万元。

2)本级项目资金支出安排121666万元。

3)列收列支支出安排18257万元。

4)预计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0000万元。

5)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支出223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力度。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

2023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307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30000万元、耕地指标交易收入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0000万元(含矿山收入60000万元、纪委公安等办案收入10000万元、三资清查资产处置收入100000万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230750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1000万元,加上级政府基金补助收入3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58万元,减去调出资金4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46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325万元,安排建设局征收经费及部门预算支出325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38767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458万元;②土地开发支出10000万元;③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国土局征收业务费105万元;④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309万元,其中:乡村振兴战略专项786万元、垃圾渗透液处理运营费340万、污水处理运营费495万、公交一体化新车购置还贷款1288万、其他农业相关支出2400万元。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54000万元,政府隐性债务还本付息55400万元,其中:本金38500万元、利息16900万元;沿江企业退出及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等专项98600万元,(含上年结转需继续安排的支出21000万)。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安排3000万元,安排移民相关支出3000万元。5)债务还本、付息安排18600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3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300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纳入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二项(工伤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岳阳市级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1654万元,本年收入50264万元,收入总计81918万元。本年支出安排4555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368万元。具体分项目情况是: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573万元,本年收入36853万元,收入总计40426万元,本年支出安排350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5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8081万元,本年收入13411万元,收入总计41492万元。本年支出安排10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01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目前,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由于融资平台公司还没有全面完成市场化转型升级,不能列为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事项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基本情况说明

2023年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2022年8月30日,人员编制、工资标准以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定数为准。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180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9个(含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二级预算单位111个。财政核定预算人数11174人,其中:全额人员9313人(行政1965人,事业6551人,含视同全额算账的差额和自筹797人);差额人员390人;自筹人员1471人(事业1471人)。

2、关于非税收入说明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二是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三是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

3、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强化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推动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财政监督、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机结合,构建“职责明晰、顺畅有序、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二是严格用途。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三是科学分配。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所有专项资金分配必须做到先有分配方案、后分配资金,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合理整合。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渠道的前提下,不论额度大小,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通过整合项目来整合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上级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规范审批。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审批程序,根据资金类型和额度,严格按照规定和权限报批。(1)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到项目的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审批;社会保障基金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把关审批。严格无预算不列支,市政府秘书科中途不再接受部门单位资金报告,确因特殊情况需动用预备费和其他机动资金的,须报请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2)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除政策性资金外(如社保、医疗、民政、惠农补贴等),其他专项资金,在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和审批拨付流程中,都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来合理整合资金,化解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腾出的财力重点用于民生及市委市政府实事项目。100万以下指标由项目主管部门商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方案;100-300万元以下指标,由部门单位商财政提出分配方案或整合资金意见报分管副市长初审后,再报常务副市长批准;300万元以上指标,在上级专项资金要求拨付时限内,由市长召集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财政、发改部门及项目单位相关人员集体会商,形成资金分配或整合资金方案后予以拨付。

三、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以更大力度扎实稳住经济大盘

我们将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主动加力,通过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增强财力保障、争取专项债券等方式,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用积极的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让企业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在临湘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逐步释放化工企业整体搬迁的红利,在已签约国发精细、福尔程、宇恒化工等项目的基础上,争取新上一批项目,形成新的财源。通过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市场,盘活房产存量,稳住房地产税收。联合税务等部门加大组织收入力度,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征尽征,切实提高我市可用财力,做到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决稳住经济大盘。

(二)以更深情怀优先保障民生投入

树牢党政机关长期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原则上单位中途追加经费从整合资金中解决,特殊事宜“一事一议”;严控单位新进劳务派遣、临聘人员,已在岗的此类人员待遇要严格控制标准;摸清部门单位债务底子(特别是工程欠款),严控没有落实好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持续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节省出来的资金用于保障改善民生。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安全,全力支持稳物价,密切关注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对群众生活影响,坚决兜住兜牢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同时,深化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规范财政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深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用好财审联动机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以更多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为了在争资争项上有更大作为,我们提前谋划,提前布局,今年下半年,我市储备了131个中央、省预算内项目,6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3个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21个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拟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同时继续紧盯上级政策动向,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分析和研判,精准施策,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全力以赴争资争项,力争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资争项目标任务。

(四)以更严纪律坚决兜牢风险底线

坚决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按时足额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进一步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利用好“三资清查”的资产资源,为平台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增强平台公司“造血”功能,提升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运营能力,着力控增量、化存量、开前门、促转型,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财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打造“三区四市五个新格局”,贡献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  2023年临湘市政府预算相关表格

  表一: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表二: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四: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五:2023年临湘市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表六:2023年临湘市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分地区)

  表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表

  表八:2023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九:2023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2023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2023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项目)

  表十二:2023年临湘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分地区)

  表十三:2023年临湘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四:2023年临湘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五:2023年临湘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六:2023年临湘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七:2022年临湘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八:2022年临湘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十九: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表二十:2023年临湘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2023年临湘市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省厅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238566万元,比上年减少4173万元,增长1.71%。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635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2985万元;

  消费税税收返还8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683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965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713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92212万元,上年减少333万元,下降了0.01%,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47352万元, 上年增加4815万元,增长11.32%;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524万元,较上年增2535万元,增长了13.34%;

3、结算补助2228万元, 与上年持平;

  4、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1182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623万元,较上年减少8000万元;下降了4.42%,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40000万元,上年减少3840万元,下降了8.7%。专项转移支付县级未到地区,所以专项转移支付到地区为空表。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5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53亿元。截止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7.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53亿元。2023年年初政府债务限额57.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5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7.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53亿元。(因年初上级转贷限额额度暂未下达,2023年年初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限额与余额情况和2022年年末情况一致,暂无变动)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21.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26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21亿元,专项债券20.26亿元 ,分别是临湘市钓具(浮标)电商物流仓储园建设项目0.72亿元,临湘市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亿元,临湘市医共体建设项目2亿元,临湘工业园沿江化工企业退出、转型升级发展项目10亿元,中非工贸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44亿元,平均期限15年,平均利率3.18%.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亿元,专项债债券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21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6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53亿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实现了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全市191家预算单位申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69家预算单位申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工作继续引入政犇、公众、恒兴会计事务所等3家第三方服务机构。

 2、加强绩效事中监控。2022年我们计划对9个项目资金进行重点监控,对157个项目资金进行常规监控,至2022年底已完成100%,监控结果已应用

 3、督促单位自评及财政重点评价

 2022年4--8月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绩效自评检查督促191家单位完成2021年自评并自行公开,对16家单位(项目)开展了重点抽查,督促1家单位整改并落实。9月份根据岳阳市局工作安排,对临湘市三峡水资源PPP项目((涉及金额8.9亿)开展了绩效评价。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2021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督促1家预算单位对1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落实整改;

5、积极配合省、市重点评价工作

省厅对2021年度所有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市涉及14项专项资金,其中现场评价4次。我股室积极协调业务股室及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做好申报、自评、资料收集等迎接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关资料上报。

(二)、2023年工作打算

 1、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部门至所有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模块全面上线

 2、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市本级财政和预算部门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乡镇级绩效管理工作;扩大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

3、开展财政支出事前评估,将绩效管理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4、结果应用全面突破。所有评价结果都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增强支出责任;实现绩效报告及评价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的全面公开,扩大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强化社会监督。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与审计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同联动机制。

5、做好省财政厅与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三公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市“三公”经费预算1288.32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1707.07万元,2023年比2022“三公”经费预算减少418.75万元,下降24.53%。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为694.42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963.81万元,2023年比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269.39万元,下降27.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数为59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93.9万元),2022年预算数为74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2.26万元),2023年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算减少了148.36万元,下降19.9%,增长的原因是临湘交通运行执法大队增加了执法车辆的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三公”经费总体来讲2023年比2022年预算安排下降24.53%,主要原因是我市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由于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目前,除融资平台公司外,我市不存在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报人大审批通过。

  第四部分  扶贫资金

一、2023年乡村振兴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了财政扶贫资金2630.63万元,用于行业帮扶资金485.03万元,财政专项配套资金1573.6万元,扶贫专项工作经费572万元。

  2023年预算了1560万元,用于行业衔接资金510万元,财政专项配套资金890万元,扶贫专项工作经费160万元。以上所有资金文件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转移支付”公开(含扶贫资金完整的分配方案和相关政策办法)

二、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

  1、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湘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财农[2017]22号)

  2、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农〔2021〕10号)

  三、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明细

         临湘市扶贫专栏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6657/36995/39229/39233/57965/index.htm

                           http://www.linxiang.gov.cn/24733/26657/36995/39239/39240/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