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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桃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明确 各自职责的通知

来源: 桃林镇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01 浏览次数: 1

 

 

 

 

桃发202211

 

关于成立桃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明确

各自职责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央、省、市、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任:汤勇刚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戴      人大主席

      张东波    常务副镇长

张娇娥    宣传统战委员

 员:李       应急办主任 专职消防队队长

        雷森古     党政办主任

        刘海华     派出所所长

               财政所所长

李付安     林业站站长

杨美华     民政办主任

      水管站站长

      文化站站长

方小军     交管站站长

余鸿飞     卫健办主任

      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桃林联校校长

廖艳林     横铺联校校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小伟     供电所所长

吴林志     桃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横铺卫生院院长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应急管理办,由李猛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志平、包立镜、卢德汪、杨洁、李明、李华、喻程、陈伟华、李颖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消防日常工作。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议事规则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部署全镇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议程由镇消防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组织召开,也可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代为组织召开。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提请上级部门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协作,贯彻落实。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出席列席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并参与研究协调有关议题。

(五)消防安全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或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应急办:主要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指导,根据委托权限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活动,协调消防网格员开展各项消防工作,调度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参与灭火救援。针对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门店进行全面整治,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组织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对“三合一”“多合一”门店进行全面摸排整治,责令其实现商住分离,基本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产生。

派出所:对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 “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对门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进行全面整治,着力整治“人车同屋” 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举报投诉、协助火灾事故调查。

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予以查处,查处不安全取暖设备。

文化站: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生院:组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中心联校: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组织老旧小区、商住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清理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对餐饮门店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是否使用正规经营企业供应的瓶装液化气,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期未检情况,液化气钢瓶是否远离明火和高温,同一房间内液化气与其它火源是否一同使用,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

林业站:加强对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行为的监管,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民政办: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供电所:按照“政府主导、客户主责”原则,配合乡镇协助客户开展侧电气线路隐患排查,并提请乡镇督办客户及时整改消缺,引导用户安全用电。

 

附件:1、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2、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各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贯、执行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消防工作政策。  

二、组织制定本镇消防工作年度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三、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治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协调解决全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六、提请镇对有关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并负责具体实施。

七、完成镇和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2:

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宣贯、执行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党委、政府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消防工作政策。

二、指导、督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组织开展以“多合一”场所、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和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检查电取暖器和炭火取暖、电气线路敷设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熏烤腊制品、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组织本地居民制定防火公约。开展以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安全疏散逃生为主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备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火钩、火钗、消防斧、梯子、绳子等灭火、破拆工具。

六、完成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3:

各村(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序号

村(社区)

组长

专职工作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1

中畈村

梅全良

村书记

肖乐心

村委

2

坪上村

陈佳

村书记

村委

3

大畈村

方立安

村书记

沈行荣

村委

4

钟杨村

钟朝曙

村书记

邓丽君

村委

5

金盆村

杨祖胜

村书记

胥六洲

村委

6

源冲村

钟响玲

村书记

陈小敏

村委

7

三合村

李美华

村书记

严荣辉

村委

8

骆坪村

汪享柒

村书记

村委

9

东湖村

吴康平

村书记

李晓军

村委

10

畈上村

李定良

村书记

李文豪

村委

11

横铺村

闾长波

村书记

邓朝东

村委

12

苎麻社区

刘齐翔

社区书记

卢建辉

村委

13

治水村

郑云霓

村书记

钟小春

村委

14

旧李村

李建武

村书记

敖祥林

村委

15

白石村

李开乔

村书记

村委

16

坪头村

李忠保

村书记

李明祥

村委

17

月山村

欧阳清

村书记

欧远清

村委

18

清泉社区

方五星

社区书记

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