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桃林镇 发布时间: 2021-03-02 09:05 浏览次数: 1

中共桃林镇委员会

桃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我镇作为全市的产粮大镇,承担着为全市粮食安全作贡献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74100亩(其中早稻22800亩)、总产29800吨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央、省、岳阳及临湘相关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切实抓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成立桃林镇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以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村、支两委干部共同担责,要切实扛牢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政治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粮食生产相关责任。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技术干部下乡进行技术指导。

二、紧扣重点,把握关键环节

1.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村(社区)要逐户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建立双季稻种植意向台账(见附件2),引导农户“压单扩双”,将粮食生产面积精准落实到村、组、农户、丘块。转变农业结构调整方向,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粮食品种,旱地优先种植玉米、黄豆、花生、红薯、紫薯等本地适宜的旱杂粮。引导严格管控区种植安全的旱粮作物,改善高岸田、天水田等耕地基本条件发展旱杂粮生产。建立耕地抛荒台账(见附件3),通过遏制抛荒增面积,引导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户的承包田流转给种粮大户,对抛荒的零星田块,可以由村集体代种代管。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流转发展粮食生产;对弃耕一年以上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2.大力支持集中育秧。支持适度规模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条件的村(社区)必须按照政府安排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100亩以上,带动落实早稻育秧面积3000亩以上。鼓励工厂化育秧,委托育秧大户集中育好100亩备用秧,有效应对育秧风险,免费提供给缺秧的粮食示范点及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零星散户。

3.发挥大户带动作用。按照政策层面继续实行物化补贴政策,对流转100亩以上大户、1000亩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和双季稻种植贫困户进行支持,同时对种粮大户进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引导补贴,力争通过大户带动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任务。大力发展精细农业。对提供水稻秧苗或育插秧一体化服务的大户(合作社),优先推荐岳阳市级和参评市本级种粮大户评选以及相关项目的申报。

4.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水稻机抛、机插,提高水稻机械化率水平。在全镇水稻(双季稻)生产区争取机抛、机插作业补贴。积极争取对种植(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购置插秧机、抛秧机实行累加补贴。

5.发展高档优质稻生产。大力发展高档优质稻生产,实行“一片(一村)一品”,结合“双季稻(早专晚优)+”模式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项目,确保优质优价落地,提高农民种粮效益。在月山、坪上、骆坪、东湖等村各建设一个千亩以上连片“早专晚优”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每个村要自行建立一个百亩以上连片“早专晚优”高档优质稻示范基地。主推高档优质稻品种,全镇高档优质稻面积达16000亩以上。大力推广“稻油”“稻肥”模式,发展绿肥生产,增加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三、强化保障,严格兑现奖惩

6.加大资金投入。镇政府整合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集中育秧补贴、插抛秧机械作业补贴、适度规模经营物化补助、优质稻基地示范片奖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新品种示范推广、绿肥种植和种子储备、种粮大户、粮食先进村(社区)奖励等。

7.强化考核奖惩。将粮食生产纳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点考核水稻集中育秧、粮食示范点、早稻面积落实、优质稻面积、抛荒治理、绿肥种植、惠农政策落实等。开展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年终评选1个标兵村(社区)、4个先进村(社区)和5个种粮大户进行物资奖励。组织对耕地抛荒撂荒开展专项督查核查,及时通报核查结果,停发地力补贴。出现连片抛荒2亩以上的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建立早稻生产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和约谈制,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任务完不成的地方,将约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政府联村办点干部,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直至免职。

 

中共桃林镇委员会

桃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