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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桃林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1-29 09:24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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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林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大代表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的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桃林镇机关综合设置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工作办公室、综治维稳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后勤和政法、治安、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统计、经济管理、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等工作。

  4、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工作。

  设立桃林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桃林镇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4名,其中领导职数11名。人大、政协联络、武装部有关工作负责人员的配备,在核定的领导职数范围内统筹考虑。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3)事业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

  桃林镇综合设置6个公益类事业机构,其人、财、物、事由镇管理,市直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1、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主要负责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以及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民减负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3名。

  2、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加挂控违治违征收安置工作站牌子)。主要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集镇管理、控违治违、征收安置、环境保护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3、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站。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文物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4、林业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建设、林政管理、指导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林木多种经营技术服务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5、水利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站长1名。

  6、安全生产和卫生计生监督管理站。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镇企业管理等工作。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桃林镇人民政府本级

  2、桃林镇财政所

  3、桃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4、桃林镇规划环保站

  5、桃林镇社保公共文化站

  6、桃林镇林业站

  7、桃林镇水管站

  8、桃林镇安全计生站

  9、桃林镇敬老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4.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因为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本单位有抚恤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4.68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45.7万元,增长3.52%,主要是村社区运转经费调标及人员工资调标。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3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2.2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21万元,农林水支出597.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7万元,增长3.52%,主要是村社区运转经费调标及人员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28.13万元,比2021年增加56.62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村社区运转经费调标及人员工资调标。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4.94万元,占29.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1万元,占10.56%;卫生健康支出68.36万元,占6.06%;城乡社区支出23.77万元,占2.11%;农林水支出552.59万元,占48.98%;住房保障支出29.56万元,占2.6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 年预算数为298.19万元,比 2021 年增加1.9万元,增加0.64%,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调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2年预算数为36.75万元,比 2021 年增加7.01万元,增长23.57%。主要是人员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调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2 年预算数为20.2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2万元,增长2.35%,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9.6万元,比 2021 年增加4万元,增长15.63%。主要是村社区干部工资提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59.11 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87万元,增长1.5%。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2021年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68.36万元,比 2021 年减少7.08万元,降低9.4%,主要是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3.77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64万元,增长2.77%。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3.41万元,比 2021 年增加1.23万元,增长1.33%,主要是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55万元,比 2021 年增加25万元,增长83.33%,主要是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8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25%,主要是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16万元,增长1.11%,主要是为实现乡村振兴,加大农业资金投入。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68.4万元,比 2021 年增加32万元,增长9.51%,主要是村级运转经费调标。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 2021 年减少10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重新整合,减少了效益较低项目的投入。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年预算数为29.69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44万元,增长1.96%。主要是人员工资普调。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66.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19.93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46.2万元,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业务委托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咨询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运转经费和社区干部工资等方面;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补助等方面;农田建设55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的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6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村级运转经费和村干部工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6.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34万元,下降31.6%。原因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1万元,降低0.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462万元,其中:1、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支出29.6万元;2、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9万元;3、农田建设55万元;4、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368.4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4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21万元,项目支出462万元。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1、22、23)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桃林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