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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2016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 长塘镇 发布时间: 2016-12-27 18:30 浏览次数: 1

长塘镇2016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2016年上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促进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7月初镇党委政府安排两个组对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考评情况,镇党委政府于7月28日召开了全体党政领导专题会议,会上对全镇各村(居)委会上半年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客观、公正点评,并进行了综合排名。现就2016年上半年农村环境整治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鉴于两组的考核标准有部分差异,由考核组对被考核村分别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党政领导会议审定。第一组由陆朝辉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柳厂、石田、马安、托坝、古洞,经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托坝居委会、第二名是柳厂,考核依据:1、托坝居委会两委重视程度高,村书记亲自带队抓整治,集中一周的时间进行彻底的清扫,目前已经投入3万元的整治经费,且集镇常年保洁、集贸市场管理有序、杂物堆放整齐、市场卫生干净;2、柳厂村支两委高度重视,已投入整治经费2万元,发动村组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周的清扫,在督查中所经村组路边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柴草杂物堆放整齐,田间、地坎、池塘无成片垃圾。第二组由李晓庆同志带队,考核的村为:何洞、新生、龙泉、长塘、水圳,经督查考核小组评分认定:第一名是何洞、第二名是龙泉,考核依据:1、何洞村常年保洁,辖区内无裸露垃圾,水库堤坝无垃圾倾倒、无漂浮物;2、龙泉村支两委高度重视,特别是支部书记能够首先做好自己责任片的卫生从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发动村组党员干部、十户长清扫4天,在考核小组督查时房前屋后没有裸露垃圾,田园、水塘干净,无任何漂浮物。经党委政府集体决议奖励托坝居委会、何洞村各1000元,柳厂、龙泉村各800元,给予所在村办点干部奖励。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督查考评中,某些村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1、部分村干部的环境整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思想上有厌战、畏难情绪,甚至还有抵触情绪,整治工作停滞不前;2、有些办点干部不够务实,没有把文件精神宣传到位、把督促落实到位;3、有些村人力、物力、经费投入太少,日常保洁工作做的不够,只对公路沿线进行清扫,纵深隐蔽部位还有不少垃圾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