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黄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 黄盖镇党政办 发布时间: 2021-06-30 10:29 浏览次数: 1

黄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根据《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临办发电20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彻底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2021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调整黄盖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谌汤泉任组长,副镇长陈庆华任副组长,江南交管所、交警五中队、派出所、党政办、执法大队、国资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由陈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实施步骤

村、社区和相关站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2021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21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任务

严厉整治风险路段

1.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安全可靠且符合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3年发生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按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中央隔离设施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必须按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警示灯与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发生3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长陡下坡等风险路段,必须按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责任单位:江南交管所、交警五中队、各村(社区)

2.集中治理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责任单位:江南交管所、各村(社区)

严厉整治超限超载

3.严格落实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行为。责任单位:江南交管所

4.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江南交管所、交警五中队

严厉整治重点车辆

5.严格落实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企业或门店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国资中心

6.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20〕75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严厉整治重点违法
    7.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两客一危”、校车和12吨以上货运车辆违规运行行为。责任单位:江南交管所、交警五中队、国资中心

8.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五中队、各村(社区)

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9.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责任单位:交警五中队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重点聚焦”的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强化“两站两员”,交通劝导员和村辅警每周上路劝导2次,每月对辖区内的交通隐患进行1次排查
    强化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强化社会协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对顽瘴痼疾实施有奖举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整治格局。
    强化宣传教育。每半年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每村至少布置1块交通安全宣传栏、固定5条交通安全标语,营造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提升集中整治的社会辐射面和群众参与度。
    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考核督办,定期开展实地巡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对年内发生1起较大交通事故的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年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实施“黄牌警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对年内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实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