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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楼司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羊楼司镇 发布时间: 2021-05-20 11:12 浏览次数: 1

羊楼司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切实维护我镇镇村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岳阳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岳办发电〔2020〕23号)和《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岳阳市委、市政府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镇级统筹、村(社区)参与,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21年3月起至2021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应罚尽罚,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省县道、集镇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包括园区规划内)的违法建设问题,做到应拆尽拆、应查经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镇域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羊楼司镇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志华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骆东子任组长,党委委员王生云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宁、人大主席高国保、纪委书记甘夔、党委委员潘骙、协管城建安环党政领导李威霆任副组长,党政办、纪委办、城建规划站、自然资源所、经管站、交管站、林业站、综治办、信访办、应急环保站、司法所、城管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城建规划站站长舒澄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下设四个工作小组,综合组由张宁牵头负责,舒澄斌、石开、刘卓、余祥武、张敏等具体负责;业务指导组由高国保、王生云牵头负责,刘卓、舒澄斌、钟国安、李仁庄具体负责;整治执法组由王生云、潘骙、李威霆牵头负责,全体成员单位参与;督查考核组由甘夔牵头,党政办、纪委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行动综合调度、宣传、文字报送工作,对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前)。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责任、细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10日)。全面排查各类市场、村(居)民区、集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107国道沿线、羊定线、文梅线等国省县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重点摸排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拉乱挂等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确保不漏一户一房。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根据摸底排查的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集镇和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第二批集中拆除违规新建(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第三批集中拆除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按照分类分步、统筹推进的原则,根据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设的认定与处理,及时研究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移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各村(社区)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工作纪律。镇、村(社区)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镇纪委要从严查处干部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