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忠防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忠防镇 发布时间: 2023-01-11 09:33 浏览次数: 1

忠政发〔2022〕20号

 

忠防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忠防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相关站所: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忠防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忠防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印发《忠防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中共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电〔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忠防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全面大力推进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坚持“一户一宅”原则,着重做好结合文章,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批建房示范点,严控新增宅基地违法建设,实现违建零增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村民建房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1、规范审批管理。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审核、镇政府审批”的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村级组织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向镇农业综合服务(城建部门)中心提交申请。农业综合服务(城建部门)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资格、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核建议,并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用途管控要求等;镇城建站负责审核设计方案等;涉及林业、公路、水利、电力、燃气等部门单位的及时征求意见。

2、实行全程监管。落实村民建房“五有六到场”要求,即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奖惩措施,选址踏勘到场、定点放线到场、基坑基槽验收到场、工程重要节点到场、主体结构完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镇城建站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村级组织现场进行免费定位放线;房屋竣工后,镇农业综合服务(城建站部门)中心应当在收到核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复核,完成竣工验收,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验收意见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着重注意施工安全,住房使用管理,提升住房监管水平,确保农村住房质量安全。

3、严查违法行为。针对“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对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拆除、罚款、没收等强制措施;房屋竣工验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暂扣相关产权证,待整治完善后发放相关产权证。

三、工作措施

1、明确责任分工。自然资源所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登记办理、颁证建库和资料管理。同时负责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的用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城建站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设计、居民集中建房点规划把关、施工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派出所负责协助查询和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信息,处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林业站负责做好涉及林地、林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交管站负责巡查公里沿线的建筑物管理,公路两侧建房的要求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配合综合执法大队控建拆违。水管站负责对影响水工程、影响水利基础设施、影响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设用地,加强日常监管并签署意见。安监站负责环境应急政策、法规和技术导则的组织实施,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提升环保应急能力,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供电所负责对全镇所有在建房屋的用电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对未取得规划建设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批准用电。

2、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成立村级规范村民建房领导机构,明确村书记为规范村民建房第一责任人,落实村(社区)区域范围内宅基地管理责任,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设立村民建房协管员,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坚持凡用地必报审制度,落实“一周两巡一上报”动态巡查管控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忠防镇农村宅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庆明任政委,镇长潘骙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沈佳琦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站所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城建站,方加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村(社区)将定期予以通报、处罚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凡出现一例违法违规建房且未及时上报制止,形成整改图斑的,处罚村(社区)2000元,凡出现一例违法违规建房的村(社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予以着重扣分;出现两例及以上的村(社区)除进行相应处罚外,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设立举报有奖电话(0730-3666313),对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情况查实的进行适当奖励。年终对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工作申报规范、管理到位、信息反馈及时的村(社区)及信息员给予适当的奖励,所有奖惩年终统一在转移支付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