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白羊田镇财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惠农补贴公示

来源: 白羊田镇 发布时间: 2022-09-06 09:05 浏览次数: 1
一、惠农补贴政策

1.耕地地力补贴。对拥有耕地承包权且做到耕地不撂荒、耕地不变性、地力不降低的种地农民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每亩每年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每亩每年70元。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2.在稻谷主产区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22年生产的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24元、129元、131元。

3.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每亩每年补贴15.5元。

4.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5.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标准每人年均1万元。

6.纳人管护补助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每亩每年补助13.75万元。

7.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可享受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8.对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奖扶不低于80元。

9.对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人每月发给5-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10.自2022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40元、51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一级、二级、三级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460元、330元。

11.2022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4600元/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只升不降。

12.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18元。

13.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为散居950元/人·月,集中供养1350元/人·月。

14.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均不得低于每人每月75元,已高于这一标准的市县应维持现标准。

15.年满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0元。

1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00元。

17.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咨询。

(如国家和省里对以上惠农项目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