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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汇总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21 15:15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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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2019年4月根据市机构改革要求,更名为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五)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管理区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具体按省、岳阳市政府授权明确。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市本级管理区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主要指运营、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实施管理计划,负责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标准、规程等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后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新建、改建、扩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关于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水质的监测。

3.关于绿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负责绿地占用及树木伐移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区域详细规划以及年度绿化计划。市林业局负责主城区建成区以外的绿化管理工作。

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其监督管理主体和监督管理职责不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内违法违规问题的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展开调查,确需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立案处罚,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等,作为违法证据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中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的,各职能部门应予配合支持。

5.关于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广场、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利用车辆处罚平台协助执行到位。

(十五)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七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一)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三)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四)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五)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六)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七)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2、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4、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5、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6、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7、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8、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6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87.6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73.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因为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本单位没有抚恤费,所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附件10、11表均为空。

收入较去年增加362.40万元,增长4.25%。主要是1、人员工资普调,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也同比增加。2、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应费用也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961.1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46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2.40万元,增长4.25%万元,主要是1、人员工资普调,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也同比增加。2、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应费用也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888.67万元,比2021年增加558.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8388.25万元,占94.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9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172.03万元,占1.9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72.44万元,比 2021 年增加221.07万元,增长146.05%。主要是预算列支口径将2021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全部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 年预算数为394万元,比 2021 年减少21万元,减少5%。主要是压缩核减项目支出的商品服务支出。

二、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5.12万元,比 2021年增加414.73万元,增长27.64%。主要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14万元,比2021年增加173.52万元,增长156.86%。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0.46万元,比2021年增加16.28万元,增长67.33%。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22万元,比2021年增加59.26万元,增长70.23%。主要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三、临湘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2 年预算数为355.12万元,比 2021 年增少33.16万元,降低8.54%。主要是人员人员异动所致。

2.城区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2022 年预算数为285万元,比 2021 年减少15万元,降低5%。主要是压缩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43.92万元,比 2021 年增加(减少)3.81万元,降低8.67%。主要是人员异动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17.11万元,比 2021 年增减少2.51万元,降低12.79%。主要是人员异动所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 年预算数为32.94万元,比 2021年减少2.86万元,降低7.98%。主要是人员异动所致。

 

四、临湘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2022年预算数为2111.98万元,比 2021年减少183.8万元,减少8%。主要是2021年9名干部职工退休.(注:2022年经费统一安排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未安排至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71.68万元,比 2021年减少12.82万元,降低15.17%。主要是2021年9名干部职工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30.9元,比 2021 年减少6.49万元,降低17.36%。主要是2021年9名干部职工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 年预算数为53.76万元,比 2021年减少9.61 万元,降低15.16%。主要是2021年9名干部职工退休.

五、临湘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28.02万元,比 2021年减少4.29万元,降低13.28%。主要是人员减少了,养老保险支出对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11.30万元,比 2021 年减少2.19万元,降低16.23%。主要是人员减少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应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54.68万元,比 2021 年减少41.81万元,降低10.55 %。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减少了,支出对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2万元,比 2021 年减少3.21万元,降低13.25%。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对应减少。

六、临湘市城市防洪管理中心(原名市长河管理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22.48 万元,比 2021 年23.15(减少)0.67 万元,(降低)2.89%。主要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8.06 万元,比 2021 年8.44(减少)0.38 万元,(降低)4.5%。主要是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 年预算数为16.86 万元,比 2021 年17.36(减少)0.5万元,(降低)2.88%。主要是人员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城管执法(项)2022 年预算数为17 万元,比 2021 年17万元(减少)0万元,(降低)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812.64 万元,比 2021 年526.27万元增加286.37万元,上升54.42。主要是新增白云湖公园二期管理。

七、临湘市照明服务中心(原名市路灯管理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11万元,比 2021年增加0.51万元,增加1.32%。主要是人员异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55万元,比 2021年增加0.25万元,增加1.30%。主要是人员异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675 万元,比 2021年减少7万元,降低1.03%。主要是厉行节约,对路灯亮化实行光照度仪控制。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2年预算数为29.33万元,比 2021 年增加0.39万元,增加1.35%。主要是人员异动。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315.81万元,比 2021 年增加3.62万元,增长1.16%。主要是人员异动。

八、临湘市星河广场管理中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24.18万元,比 2021年减少2.12万元,降低8%。主要是职工退休,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 年预算数为11.09万元,比 2021 年减少0.51万元,降低4%。主要是职工退休,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 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比 2021 年减少了1.57万元,降低8%。主要是职工退休,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3.65万元,比 2021 年增加7.75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费用增加了。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59.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286.67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673万元,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业务委托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咨询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9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75万元,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109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16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费285万元;牛皮癣整治经费4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9万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8万元,扑火队经费16万元,湘北中队运行经费32万元,控违经费85万元,殡葬改革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非税征收成本64万元;路灯电费和维护费675万元;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92万元,长安河堤坡养护及水域治理27万元;垃圾场运行经费270万元,公共事业用水取水站电费25万元,环卫设施运行维护费92万元;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经费588万元,白云湖水域治理17万元,城市防洪、抗旱指挥部45万元;园林绿化养护经费13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城管大队等8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2.26万元,下降38.6%。主要是预算口径的调整和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城管大队等8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28.32万元,主要是预算口径的调整和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77万元,拟召开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专案会审等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城管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及专案会审等。培训费预算8.60万元,拟开展城管局系统执法相关法律培训、智慧城管业务培训等,人数900人次,主要内容为对城管局系统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不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5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9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9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2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2826万元,其中: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经费支出75万元,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城市集中整治工作经费109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及城区地下管线平台建设16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费285万元;牛皮癣整治经费40万元,湘北中队运行经费32万元,控违经费85万元,殡葬改革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非税征收成本64万元;路灯电费和维护费675万元;公共设施及绿化维护管理92万元;垃圾场运行经费270万元,公共事业用水取水站电费25万元,环卫设施运行维护费92万元;白云湖及长河管理维护经费588万元,城市防洪、抗旱指挥部45万元;园林绿化养护经费134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96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3.17万元,项目支出2928万元。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1、22、23)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城管系统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