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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信访工作总结暨“十四五”信访工作规划

来源: 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0-10-30 16:00 浏览次数: 1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局紧抓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重点中心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核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持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下大气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整体信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工作亮点

    1.着力规范信访秩序。近几年来,我市信访体形势持续向好。一是信访总量逐年下降。2019年,我市群众信访总量为1777批2462人(件)次,其中来访231批656人次。近几年来,信访总量每年批次下降近6个百分点,人次下降近10个百分点。二是办理质量大幅提高。2015年下半年实行网上信访后,所有信访事项办理均通过网上流转,经过几年的运行,基本实现了件件有结果,件件可查询。责任单位办理信访的质量也有了很大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率达到了99%。三是信访秩序明显好转。这几年,基本上杜绝了堵门、堵路事件的发生,圆满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信访保障工作特护期均实现了“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群众依法上访、网上信访的意识有了大幅度提高,网信占比均达到50%以上。四是工作形象不断提升。近几年来,我市多项工作走在岳阳市列,连续五年进入岳阳市信访工作先进行列,局党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领导班子。特别是2019年,不仅我市获得岳阳市信访工作优胜县市区荣誉;而且局机关获得全市综合绩效考核优胜单位、优秀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等5项荣誉。群众对信访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整体形象不断提升。

    2.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信访工作,书记、市长批阅群众来信,重要时间节点亲自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以联席会议为核心,调度、指导、协调全市的信访维稳工作,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信访问题烟花爆竹企业关停、粘土砖厂退出、残摩群体等一大批复杂疑难问题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得到有效处理。坚决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不断完善党政领导接访包案制度特护期间全体市委常委、副市长等市级党政领导每天轮流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坐班接访,并下到联点镇街调度、督导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做到件件有包案领导,件件有责任单位处理。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全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

    3.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三无”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来访接待场所建设。指导所有镇街按照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友好、安全有序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和布置了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对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进行了简单改造,实行了功能分区,优化了信访工作环境。二是不断加强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在全市各镇街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党委专职副书记为信访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党政班子成员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各镇街配备了专门的信访协调员、电脑操作员,专门负责信访业务工作。每年组织这些人员专业培训2至3次。三是不断打造信访信息化网络。按照“网上流转、网下办理”的要求,在全市14个镇街、31个市直单位联通了信访信息系统。开通了政府网站网上信访通道及市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投诉平台,形成了“信、访、网、电”的立体信访模式。2018年,全市14个镇街有6个创建成岳阳市“三无”镇街,2019年,10个创建成岳阳市“三无”镇街,创建率在岳阳六县市排名第一。

    4.着力开展信访源头治理。一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机制。2015年以来,我们坚持逐月对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纳入月考核,规定每月25日前,必须将本单位排查情况由一把手签字后上报。这已形成了一项惯例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我们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千案攻坚”、“积案清零”“四重攻坚”等专项行动,特别是2019年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信访问题联点包案化解活动一些多年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理。2019年我市化解突出信访问题的经验做法在岳阳市推广。三是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处理。注重从源头预防减少信访问题,大力推广“最多访一次”,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着力抓好登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回复等工作环节,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切实做到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尽量不引发信转访、重复信访或越级走访。近几年来,我市每年初信初访化解率均在80%以上。

    5.着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一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按照中央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诉访分离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处理,理顺诉访关系。二是严格贯彻法定救济规则。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推动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优先通过相关法规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进行处理,信访部门不再受理。三是严格复查复核程序。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复查事项,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会同法制部门严格把关确保复查程序规范有序。四是严格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依法依规协调和处理群众诉求,树立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得不到支持、违法上访受到追究的工作导向。我们除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救助外,对涉及要求经济补偿、赔偿的信访诉求,一律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坚决杜绝以访谋利益,以闹得实惠的现象。

    6.着力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一是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镇街和市直单位等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总原则交办、督办群众信访事项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谁家的孩子谁抱“的信访事项处理氛围。同时,明确接访劝返工作责任建立了部门联动接访劝返工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市联席办统一调度,包案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联合接访劝返。二是严格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在全市树立了“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导向,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或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追责。三年来,我市先后10个单位15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责处理通过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促进了工作落实。

“十四五”工作目标

    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一是全力打造“阳光信访”。“信访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开通国家、省、市县四级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以及手机信访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访方式,进一步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形成“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阳光信访”新模式。 二是全面建设“法制信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和《湖南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建立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配套机制。同时,按照中央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诉访分离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处理,理顺诉访关系。三是真正落实“责任信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和属地的信访工作责任,并推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实行接访、处理、督办“一条龙”。同时,按照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谁引发、谁担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加强源头问责。

三、2021年工作重点

    1.继续高度重视信访一是继续压实党委(党组)书记对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紧紧抓住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以及市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继续巩固“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管领导牵头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健全信访突出问题由职能部门专项工作组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三是根据省、市要求,探索建立领导接访项目化运行机制,建议两办将领导约访下访纳入每月工作日程安排,实现常态化。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三无”创建,努力争创“三无”县市、“三无”镇街,并继续开展“三无”村(社区)活动二是开展源头治理活动,按照省信访工作会议提出的“谁引发、谁担责”精神,推动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三是努力提升基层业务水平,积极推广“最多访一次”,提高办理效率;四是推进信访平台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现代化的信访工作模式。

    3.推动突出问题化解一是继续完善市级领导牵头负责联系镇街和分管领域信访工作制度,实现接访、处理、督办“一条龙”;二是继续实行突出信访问题包案办理制度,由市级领导、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形成“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三是根据省、岳阳市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建立“重复信访回头看”制度,重点督查督办久访不结和程序办结、久访不息的信访问题,推动责任单位多元化解。

    4.治理进京赴省上访一是落实属地负责、主管负责的工作责任,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确保不进京非接待场所登记,不赴省到岳阳市集访闹访;二是成立信访处置政法工作专班,对缠访、闹访、群访等非访行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三是对“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保障工作形成常规化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