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永昌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岳阳惠临公司   日期: 2014-09-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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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永昌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4-0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湘市永昌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 [2014]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永昌东路道路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城区中部桥东办事处

2.3  规    模:建设道路长733.29米,红线控制宽度为20-40米,道路总面积22543平方米,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76.7464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起,36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道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076.7464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 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从投标人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至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账号上,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户名:临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临湘支行城西路支行;账号:593757349261)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因本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需要各投标人报名前到业主方了解情况,请投标人从2014 年9月18日至 2014 年 9 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3 时至 5 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拟投入的本项目建造师本人持建造师证及相关岗位证书、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授权委托书、报名单位介绍信(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出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为有效期)、到我公司报名(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夏1105室),并按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留存。

6.2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临湘市人民政府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湘市建设局三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376507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工

电    话:134692507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974070801     0730-886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