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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临湘——临湘历代清廉官吏

编稿时间: 2023-08-16 08:26 来源: 史志办 


中共临湘市委党史研究室    李旭宇

 

1.方升,桃林人,字启东。明成化元年(1465)乡试第一名。成化七年(1471)中进士,授御史。历按山东、四川、浙江等地,清廉正直,务秉至公,触怒权贵,下锦衣卫狱,同僚多方营救出狱后,补江西提学副使。去世后,安葬无资,邑人咸为捐集,闻者无不伤心落泪。

2.杨一鹏(?~1635),字大友,号崑岑,云溪(今岳阳市云溪区)人。明神宗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初任成都司李。任内播州(今贵州遵义)一带出现动乱,朝廷欲调兵围剿。杨主张采取安抚政策,结果未动一兵而使播州平定。不久,一些在四川采办皇木(楠木)的差吏乘机敲诈地方百姓,民怨四起。杨命令统一价格,不许乱派,严厉打击不法行为,赢得四川百姓信赖。杨由于在四川政绩显著,被提升为吏部郎中。他量才授官,谢绝谋私欲图进身之人,又升任大理寺丞。杨的行为使贪官污吏恨之入骨。朝廷称他才高德厚,授为兵部左右侍郎,署尚书事。杨不惧权势,冒死直谏,写有《直陈朝政疏》,检举官员中一些腐败行为。崇祯年间,襄城长官李守锜虚报兵额,贪污军饷,杨愤怒以对,上书弹劾。崇祯因此升他为户部尚书,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崇祯八年(1635),农民起义军攻克凤阳,焚毁了皇陵,皇上震怒。李守锜等趁机上书,告杨渎职。杨被处死。后杨的长子昌朝著《忠冤录》为其鸣冤,崇祯十六年(1643)春,皇上念及前功,诏复原职。杨有《阳春阁疏稿》《运事摘要》等著作行世。

3.杨柱朝,字石林,号娲宫,临湘白荆(今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人。清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性格质朴、坦荡、务实,不事奔竞。官居四川平武知县。平武地处山区,田土贫瘠,民多外迁。柱朝到任后,大力招抚流民归乡,垦复田园。又针对兵丁扰民情况,制订法规,严加约束。当时,平武边境,有些人挑动事端,扰乱社会秩序,朝廷计议用兵进剿。杨柱朝上书,力陈用兵之害,主张安抚之策,朝廷终于采纳,百姓免受兵乱之苦。后来柱朝辞官还乡,平武百姓闻之,遮道相送,依依不舍。杨退隐后,康熙年间,参与编修《湖广通志》。后又主纂康熙《岳州府志》20万字。康熙二十四年(1685),又参与康熙《临湘县志》的编纂。杨有《印庄笔秋堂文集》《诗经订伪》《读史说》《读史笔断》《广法言》《印庄娲宫诗话》《钓余手抄》等著作传世。

4.方同煦1763-1849),字用圆,号蔗墅、行五,五里街道办事处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历任山东省费县、陕西省平利县令,四川省全州、重庆,山东省临淄知府。在外为官,勤政爱民,多修桥梁,减免税赋,创修书院,设立乡学,深得民众欢迎。在全州,因惠民之举甚多,每次离任,总有老百姓拦道跪拜,请求留任,故连续三任全州知州。

 

5.李新佑17721817),湖南省临湘市桃林镇坪头村老屋江山组人,字自之,号询荛,别号归园,生于清朝乾隆壬辰年(1772)九月八日。乾隆乙卯年(1795)恩科湖南第11名举人,考取景山八旗教习。乾隆乙丑年(1805)进士,任广西柳州府雒容县知县,升任思恩府百邑理苗同知。食贫授徒,馆谷之外,一介不取。行文法苏轼,操笔立就。处世学祖父李田村,受辱不较。很想达到父亲李日跻那样的长才厚德,自愧未能赶上。诗文浩如烟海,跟他学文的人,有人请他把自己的文章结集出书,他笑着说:我生平所崇尚的惟有祖宗所题“忠恕”二字,向着这个方向努力不已,比起圣贤,我的文章都是些糟粕,无需浪费。他这样谦虚,丝毫也不自满。他对继母,孝道为大家所推崇。治家和睦而严肃,居官清廉而俭朴。公事之余,喝点酒,读点书,依然秀才本色。平时,除了待客,不吃好菜。人们推测他将担当大任,总督巡抚也相信他能发奸摘伏,委托他审理的案子很多,积劳之余,致使他遭受边地暑天烟瘴,一疾不起,嘉庆二十二年(1817)七月十五日,病逝于百邑官舍,灵柩运回临湘,停在祖祠堂前,道光甲申年(1824)十月二十一日卯时,葬在屋场左边东园内。

6.吴獬1841-1918),字凤笙,桃林镇三合村枫树塘组人。光绪己丑科(1889)进士。光绪十八年(1892)任广西荔浦知县。任内体察民情,秉公执法。荔浦赌风严重,吴獬作《戒赌歌》相劝,拒绝“摊规”之贿赂,严惩首犯,仅数月赌风基本绝迹。1895年,荔浦发生贩卖人口出洋做苦力一案,吴獬深入调查,差点送命。吴獬上书,请求严惩犯者。但朝廷因此案牵涉洋人,不敢办理,遂不了了之。吴獬恨于不能解百姓之苦,于次年愤然辞官,返归故里。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湖南沅州府学使,兼敦仁书院山长。后分别到临湘莼湖书院、岳州金鹗书院、湖北通城青阳书院、衡阳石鼓书院、衡阳研经书院、长沙岳麓书院、湖南高等师范、南京三江高等师范、湖南优级师范等处讲学。著有《一法通》《不易心堂集》。民国六年(1917),吴獬因年老体弱,返回故乡桃林,办私塾一所,亲自督教,讲授学生。这一年(1917),吴獬有一个杰出的本地学生罗松柏。罗松柏(1900-1932,桃林镇骆坪村人,1925年冬入党,19282月参贺龙红军,历任班长、排长、连长,战绩突出,1931年秋任贺龙红三军九师骑兵团团长,19326月第四次反“围剿”作战牺牲于洪湖。)1917年在吴獬这所私塾读书,因家境贫寒,免收学费。

7.晏炳乾1880-1918.7.1),又名邦祚,字兰芳,号学海,晚更蘭舫。出生于羊楼司镇小港晏家山。光绪二十年(1894)入岳麓书院求学,受到老师吴獬赏识。光绪三十三年(1907)考入湖南优级师范,宣统三年(1911),毕业于湖南优级师范,钦赐举人。民国元年(1912),临湘县知事刘煌然,任命晏炳乾为临湘劝学所所长。民国三年(1914),晏炳乾任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学监,并任博物科教习。民国四年(1915),反对校长张干开除毛泽东等“闹事学生”。张干调走,孔昭绶任校长,晏炳乾继续留任学监。民国五年(1916),湖南省教育厅任命晏炳乾为教育厅视学。教育厅安排他视察七个县的教育时,他跑遍了这七个县的每个角落的学堂。有一次,在某学堂,发现堂长吸毒,学堂某人随即用茶盆端出一盆银子,连每个随从都安排了一份。晏炳乾委婉拒收,并严肃教育随从们廉洁奉公。事后按规定处理了堂长吸毒事件。民国六年(1917)平江县启明女子学校办学举步维艰,校长凌容众通过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学监方维夏,找了其原在教育厅同任视学的晏炳乾,请求解决困难。晏立即争取了省教育厅同意,赴平江县启明女子学校考察,将情况认真向省政府汇报。后来,省政府每年拨给启明女子学校固定办学经费。谭延闿非常欣赏晏炳乾的学识、人品和才干。民国七年(1918),晏炳乾当选湖南省议员。民国七年(1918)七月一日,晏炳乾回到老家,病逝。刚去世不久,湖南省议会寄来了升任晏炳乾为湖南省议会议长的电文。晏炳乾文稿散佚,殊为可惜。

8.余觉1891-1969),字先民,坦渡镇大塘村人。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考入京师湘学,结业后考入湖北外文高等学校,旋转入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任安徽省芜湖地方审判厅书记官、书记官长。民国六年,考取司法官,分配在山东济南地方检察厅任候补检察官。民国十二年,调任安徽高等审判厅推事,不久擢升民事庭庭长。“七七”事变后,调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推事,后调任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长。民国二十九年,国民党立法院通过一项《减刑法》,其中,有对贪污罪减刑的条款。余觉认为此条款实施后,将危害国家,影响抗战。因而在《大公报》上发表《贪污与减刑》一文,阐述历代不赦贪官的史实,痛陈为贪官减刑之弊,震动了社会各界。民国三十五年四月,任湖南高等法院院长。民国三十七年底,参加湖南和平起义的筹备工作。19498月,湖南和平解放后,党中央电召余觉,毛泽东主席接见了他。1950年,经程潜推荐,担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参事室参事,1953年任中南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1954年调任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兼任湖北省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政治法律学会理事。1969年,因脑溢血病逝。

9.胡长青1906-1950),坦渡镇人。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国民党陆军二级上将。他任国民党军师长时,经常下到部队连队,严查下级军官贪污军饷的行为。他任师长时,对日战斗受挫时,手持冲锋枪,亲自带队向日军阵地进攻、冲锋。

10.余伯由1911-2003),忠防镇丁畈社区(原长岭村)新屋组人。17岁考取武汉交通大学。1938年在徐特立的指引下参加陈毅领导的新四军,是年入党,历任新四军战地服务团分队长、宣传队队长,俱乐部主任,苏北指挥部第二纵队政治部科长,华东野战军雪枫大学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军政大学第二大队政治委员。解放后,先后任南京军事学院政治部秘书长、组织部部长。“文化大革命”中,遭批斗撤职,1972年平反,先后被任命为解放军南京工程兵学院副政治委员(副军级)、顾问。晚年,享受“中将待遇”。

余伯由同志热衷公益教育事业,其中被记载的捐赠项目有:1990年捐款5000元,资助长岭村小学建教学楼。1991年捐款3000元,1992年捐款2000元,奖励长岭村小学的学生和教师。1994年捐赠图书、捐款200元给临湘市图书馆。1999年捐款50000元,2001年捐款50000元,支持长岭村教育事业。此外,多年来,每年另捐款5000元,支持忠防中学的教育事业。

余伯由同志为人清正廉洁,通过长岭村党支部书记余明理(其祖父与余伯由是同胞兄弟)口述,曾在翻修祖坟家门事宜上,余伯由不同意给父亲修坟,只同意给父坟培土、栽树,仅愿出资3000元。其亲人希望余伯由在族谱上系谱,余伯由也不同意系谱,认为系谱是宗派思想,最终是余明理书记在族谱上给余伯由列了一个名字,余伯由仅给付300元。曾经余伯由两次与余明理坐谈至深夜,要余明理书记重视教育,鼓励村人读书,并说自己之所以能走出山里,就是缘于读书。

11.沈凤楼1933-1958),羊楼司镇石壁村人。19497月,临湘解放。这年秋天,沈参加本区秋征工作。不久,考取湖北沔阳襄南公学,次年5月毕业,分配石首县八家乡搞土改,任工作组长。195010月入党。年底,调到秀林区委会,先后任组织干事、区委副书记。1953年底,任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1954年秋,任石首县委书记。沈凤楼当“官”后,没有官气。下乡到哪里,就在哪里参加劳动,双手布满老茧。群众送他一首打油诗:“书记沈凤楼,提镰又荷锄;人是小伙子,手脚象老头。”几年时间,他跑遍了石首的山山水水,边远村落,赢得了石首人民的崇敬。1956年援藏,任山南工委(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工作扎实,在泽当县温庄村调查,一住就是3个月,走村串户,访贫问苦,写出了《农奴制度下的温庄》的长篇调查报告,为党制订西藏工作政策提供了具体依据。19578月,中央决定安排一批援藏干部回内地学习,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沈凤楼被安排在重庆中央第七中级党校学习。在同校学员中,他是最年轻的一个。结业成绩优异,获“学习模范”称号。195812月,学习结束,重返西藏,在去拉萨途中的贡嘎山,遭到叛匪突然袭击,不幸中弹,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