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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小学省、岳阳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6-03-20 08:34 浏览次数: 1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16〕89号)及岳岳教体通〔2016〕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评优2016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中小学省、岳阳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2016年普通中小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产生,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评选产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初中和高中担任学生会(班委会)或团委会(支部、总支)委员等职务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湖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暂行办法》(湘教基字〔2001〕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高一、高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优秀等级,平时文化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分别位于本校前1.5%、3%、5%,8%、10%以内。

2.义务教育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照普通高中评选条件执行。文化成绩小学以五、六年级,初中以七、八年级各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以等第方式呈现学龄前科考试成绩的,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成绩计算办法。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的异地转学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就读期间均须符合评选条件。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评选程序

1.提出名单。学校公布符合省级优秀学生、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全部候选人名单。

2.集体评议。毕业年级全体师生无记名投票,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校行政会议(含毕业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审议。

3.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

4.上报。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体评议与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人选。

2.公示。县市区教育局集体评议结果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三天。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三)市教育体育局评选程序

1.集体评议。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复核,集体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排序等额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2.公示。在岳阳教育体育网和所在学校公示推荐人选情况三天。

3.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要把学生评优作为一项重要的德育活动,组织师生学习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文件精神,扩大参与面,不得采取学校轮流方式分配推荐名额,严格按评选标准评选推荐。

2.保障公平。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小组7人以上,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一半。凡有子女、近亲属为参评人选的,本人不得参与和干预评选工作。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市县两级评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设置举报信箱或邮箱、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3.材料规范。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申报审批表省级一式两份,市级一式一份。省级评选对象须同时填写市级申报审批表1份。省级优秀学生还需由学校提供其思想品德等表现的典型事迹一式三份,学校、学生代表及推荐人选家庭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审批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及时报送。2016年3月22日(星期三)前将评审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同时报送EXCL汇总表。汇总表须分层次(省级、市级)、组别(高中、初中、小学)和类别(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凡未按期报送申报审批材料的单位,其评选名额作废。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 3753620;邮箱:LX3753620@163.com。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