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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湘市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6-19 15:46 浏览次数: 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和岳阳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市级计划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组发〔2019〕2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我市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现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湘市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李彰波、李琪、钟炎夫、黎水冰、吴安安任副组长,李晟、李菊芬、陈郁、夏宜、彭白羽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晟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培养目标

为我市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乡村教师。

三、招生计划、培养学校及专业

1.招生计划。2020年我市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数为80人。项目计划来源:省级项目计划45人,其中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20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25人。市级项目计划35人,均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初中教师。

2.培养学校及专业。

培养

类型

培养

层次

培养

年限

培养学校

培养专业

计划数

乡村

高中教师(省级项目)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四年

湖南师范大学(6人)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工类)

2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类)

1

历史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类)

2

地理科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类)

1

乡村

高中教师(省级项目)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四年

湖南科技大学(8人)

汉语言文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数学与应用数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生物科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2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类)

1

历史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地理科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乡村

高中教师(省级项目)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四年

湖南理工学院(1人)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湖南工业大学(5人)

汉语言文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英语(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理科各1名)

2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乡村

初中教师(省级项目)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四年

 

衡阳师范学院(10人)

汉语言文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英语(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数学与应用数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生物科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历史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2

地理科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邵阳学院(9人)

汉语言文学(文科)

1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

1

英语(普高招生计划,理科、文科各1名)

2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历史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地理科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怀化学院(2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生物科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4人)

英语(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

思想政治教育(普高招生计划,文科)

1

 

 

 

 

培养

类型

培养

层次

培养

年限

培养学校

培养专业

计划数

乡村

初中教师(市级项目)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四年

湖南理工学院(35人)

汉语言文学(普高招生计划,文科、理科各4个)

8

数学与应用数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2

物理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17

化学(普高招生计划,理科)

8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与县财政按3:7分担。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乡村初中教师招生对象为临湘市户籍的2020年高考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22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特别提醒:建议有语言表达障碍、身体残疾等不适宜从教的学生不报名)。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0〕2号)执行。

4.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安排,在我市乡村高中、初中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乡村初中教师招生录取程序

1.公布招生政策。

各相关学校要通过集会、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各高中学校要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广泛在考生和家长中开展招生宣传(每所高中学校在宣传栏醒目位置宣传招生计划、工作方案,并在高三每个班家长群转发,做到让每个家长和学生知晓)。

2.户籍信息确认。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考生录取、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通知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考生填报时,应根据我市招生计划及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各相关学校要安排专人审核考生资格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0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2020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市教育体育局。

5.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签订协议书。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函告的《2020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并于8月23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寄送达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供市教育体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录取考生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6.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7.报送考生信息。市教育体育局汇总所有录取的考生信息,报送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以及临湘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单位部门。

七、有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生、其他类院校(专业)。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先录取线上直接志愿考生,再降分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应按规定到相应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相关规定落实。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域内相应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0.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

八、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公费师范生招生是我市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2.广泛宣传。各相关学校要通过集会、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各高中学校要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广泛在考生和家长中开展招生宣传。

3.规范操作。各高中学校要在高考成绩下达后考生填报志愿时,组织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相关院校的相关专业;严格依据录取考生名单,切实做好考生与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组织工作。严禁与非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拒绝与符合政策的已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

4.严明纪律。市教育体育局和培养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的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审核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的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市纪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0-3753610;市教育体育局:0730-375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