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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9-08-07 16:55 浏览次数: 1

 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工作管理体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上级教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维护全市教体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明确我局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建立安全工作制度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职责范围及主要内容,明晰职能定位

1、职责范围。我局安全工作主要职责范围为局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三个方面。

2、主要内容。教体系统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教学安全、信息安全、考试安全和学生心理安全。

3、主要职能。一是履行局机关安全管理工作职能;二是履行对局直属单位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管职能;三是履行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

二、明确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

按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以及局领导、相关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挂片领导及办点干部对所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局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领导全市教体系统安全工作;掌握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育强市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教体系统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支持、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线上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带头深入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局机关安全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工作预案及时指导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的职责:协助局长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实施教体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教体系统重要安全工作事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教体系统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依法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支持、配合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线上的安全工作。

3、其他局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分管股室统筹安排安全和业务工作,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掌握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和联系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相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二)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职责

1、法规安全股:负责牵头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体系统安全工作;负责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组织相关活动、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工作总结及迎检等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学校(幼儿园)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为市各类安全工作机构联系股室。统筹、协调全市教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应急工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出席有关会议、搞好应急工作年度总结。为市政府应急办联系股室。

2、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应急值守及机关安全管理。

3、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市学校教学安全、中小学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初中毕业会考、义务教育学业考试安全的指导、协调、监督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审批工作。

4、职成股:负责全市职业学校及民办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学校及民办学校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5、幼教股: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类幼儿园安全与应急处理工作。

6、计财股: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体系统校舍安全和应对地震、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校在建工程应急处置工作,监管在建工程建筑质量,负责处置校舍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7、政工人事股:负责全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队伍稳定及原民办教师、原幼师、原代课教师稳定工作。

8、招考办:负责对全市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飞、体检、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考试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9、纪检室:参与、配合教体系统各种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群体事件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

10、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局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体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舆情监控及视频监控工作。

11、仪电站: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学校电脑室、多媒体教室、危险化学药品室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

12、勤管站:负责全市学校劳动技能安全教育,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学校勤工俭学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校车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校车运行的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群体股:负责大众集体体育活动的安全工作。

15、竞技股:负责学生体育竞赛,体育场馆的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三、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

按照上级要求和局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局实行四项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法规安全股负责召集,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凡有安全工作职能的股室和相关单位,相对固定一名干部负责相关工作并按实参加例会。必要时邀请局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例会。二是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或教体系统实际需要,法规安全股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方案,相关股室派人参加。三是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根据上级通报和安全检查情况,法规安全股负责对教体系统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督办,相关股室积极配合,派人参加。四是突发群体性信息归口报送制度。凡涉及教育安全稳定的复发性、群体性信息,归口法规安全股汇总并按程序上报,相关业务股室积极协助。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