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工科局廉政建设制度

来源: 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16-08-08 00:00 浏览次数: 1

第1条 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内九条规定和岳阳市、临湘市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工作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3条 不允许利用职权要求他人请吃、请喝、请跳、请钓,坚决杜绝索拿卡要。

第4条 严格遵守饮酒禁令。严禁中餐饮酒。

第5条 坚决禁止违规请客。除本人及子女婚嫁、本人及配偶父母亡故,允许在规定范围内从简请客外,其他任何喜事不允许请客。允许请客的也必须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并严格控制范围。

第6条 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禁买地下“六合彩”、严禁上班时间进牌馆打牌、严禁上班时间进入娱乐场所、严禁涉黑、涉毒、涉赌,严禁加入邪教组织,严禁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第7条 违反第1-6条,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制部门查处的,除相关部门处理外,在单位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并扣罚一个季度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