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2-09-21 09:09 浏览次数: 1

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岳发电〔2022〕1号)要求,现将我市负责反馈的“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导致各地采取的技术路线差异很大,工程费用和整治效果也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轻信企业推荐,选择“不接地气”的治理工艺,耗资巨大,持续性不强。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整改目标:完成全市矿涌水污染情况调查。

整改措施:2021年12月31日前,对全市关闭矿山矿井涌水进行调查,根据矿涌水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和分类,对涉及重金属超标严重的矿涌水,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三、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飞跃青石矿等12家矿山闭矿工作的通知》(临政函[2020]248号),临湘市共12家关闭矿山,分别是: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浦发矿业)、长塘新生瓷泥矿、长塘石田汪家矿、何洞瓷泥矿、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詹桥镇长兴矿、詹桥镇水泉瓷泥矿、城南山有采石场、飞跃青石矿、冶湖采石场、荣螺物业采石场、横铺乡石洞建筑用板岩矿。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开展湖南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情况调查的通知》(湘环办[2021]51号)文件要求: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委托技术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现状调查及评估工作,县级生态环境分局配合省厅完成该项工作。2021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国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市12家关闭矿山进行了现场排查和采样,根据技术单位提供的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调查档案,我市长塘新生瓷泥矿、何洞瓷泥矿、詹桥镇水泉瓷泥矿、城南山有采石场、飞跃青石矿、冶湖采石场、荣螺物业采石场、横铺乡石洞建筑用板岩矿8家矿山无涌水;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浦发矿业)、长塘石田汪家矿、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詹桥镇长兴矿共4家矿山有涌水,其中2家涌水检测数据超标,分别是詹桥镇长兴矿,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

2022年9月,收到技术单位提供的关闭矿山矿涌水检测报告后,我市立即对4家有矿涌水的矿山再次进行了现场排查,并对2021年省厅在矿涌水采样处水质进行了复采和复测,对其下游受纳水体水质进行了现场监测和采样。

1、临湘市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浦发矿业)

临湘市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浦发矿业)为地上开采。我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该矿山堆放的废渣进行清理,对裸露场地进行了平整和复绿,修建了截、排水沟,未造成水土流失,并设立了警示牌。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提供的调查报告,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矿涌水无超标因子。

因2022年7-9月临湘市降雨量少,排查时该矿山无矿涌水,涌水量为0,该矿矿涌水受纳水体为下游谭家冲水库,水库功能为农田灌溉,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在谭家冲水库进行了采样。

我市生态环境分局检测结果表明:受纳水体谭家冲水库中铅未检出、锌未检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限值。该矿山矿涌水水量小,为间歇性排放,且无超标因子,未影响下游受纳水体水质,每年分别在丰水期、枯水期对矿涌水定期进行监测一次,掌握矿涌水水质情况。

临湘市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复绿,并设立了警示牌

 

临湘市五里乡鸿鹤岭林场采石场矿涌水受纳水体谭家冲水库采样

2、临湘市长塘石田汪家矿

临湘市长塘石田汪家矿为地上开采,无矿洞。我市自然资源局已对对堆放的废渣进行了清理,裸露场地撒播了草籽,较平坦处已复垦为耕地,并设立了警示牌,且该矿山已纳入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2年9月,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再次排查时自然资源局正在砌排水沟,进一步完善排水系统,未造成水土流失。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价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值铅为1.0mg/L、锌为2.0mg/L、铁6.0mg/L、锰为2.0mg),长塘石田汪家矿矿涌水无超标因子。

因2022年7-9月临湘市降雨量少,排查时只有微量矿涌水,涌水汇入下游农灌渠,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别对矿涌水和农灌渠水进行了采样。

我市生态环境分局检测结果表明:矿涌水中铁为1.89mg/L、锰为0.30mg/L、铅为未检出、锌为未检出,铁、锰、铅、锌均未超标;农灌渠中铅为未检出、锌为未检出,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限值。该矿山矿涌水水量小,且无超标因子,未影响下游受纳水体水质,不需要采取其他工程治理措施,每年分别在丰水期、枯水期对矿涌水定期进行监测一次,掌握矿涌水水质情况。

 

 

临湘市长塘镇石田村汪家组石田汪家矿复绿公示牌

 

临湘市长塘镇石田村汪家组石田汪家矿矿涌水采样

 

临湘市长塘镇石田村汪家组石田汪家矿矿涌水受纳水体农灌渠采样

3、临湘市詹桥镇长兴矿

临湘市詹桥镇长兴矿位于水泉村何堰组,为地上开采。我市自然资源局已对矿区堆放的废渣进行清理,填埋了采坑,对裸露场地进行了平整,种植了樟树,林间撒播了草籽,局部铺覆了草皮,修建了排水渠,且该矿山已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价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值锰为2.0mg/L),该矿矿涌水中pH6.63,Mn为2.36mg/L,超标0.18倍。

因2022年7-9月临湘市降雨量少,排查时该矿矿涌水量比2021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采样时明显要小。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在省厅委托技术单位采样处(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后水渠)进行了采样;另外在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前水沟处也进行了采样;该矿山矿涌水受纳水体为詹桥镇水泉村村部前农灌渠,最终汇入詹桥河,所以在矿涌水汇入水泉村村部前农灌渠后约250米处采样。

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矿山矿涌水检测结果为: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后水渠中pH7.64、铅为未检出、锌为未检出、锰为0.07mg/L,未超标;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前水沟中pH7.71、锰为0.12mg/L,未超标;受纳水体水泉村村部前农灌渠中pH7.39、锰为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锰标准限值0.1mg/L标准(因《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锰无评价标准)。该矿山矿涌水水量小,且未对下游农田灌溉水水质产生影响,不需要采取其他工程治理措施,每年分别在丰水期、枯水期对矿涌水定期进行监测一次,掌握矿涌水水质情况。

 

 

临湘市詹桥镇长兴矿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后水渠采样

 

临湘市詹桥镇长兴矿矿涌水与水库水汇合前水沟采样

 

临湘市詹桥镇长兴矿矿涌水受纳水体水泉村村部前农灌渠采样

4、临湘市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

临湘市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位于忠防镇沙坪村钟家组,主要为地上开采,但有少量地下开采。我市自然资源局已对矿区堆放的废渣进行简单清理,对部分裸露场地种植了乔木,局部撒播了草籽,矿洞周边即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点,且该矿山已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提供的调查报告(评价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值铅为1.0mg/L、锌为2.0mg/L、锰为2.0mg),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矿涌水中pH为5.35,呈弱酸性;铅为1.3mg/L,超标0.3倍;锌为3.17mg/L,超标0.585倍;锰未检出。

因2022年7-9月临湘市降雨量少,排查时该矿山地下矿洞积水量比2021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技术单位采样时积水量明显要小,矿洞约2.5米高,涌水量均为0。据钟家组居民反映,下大雨时,该矿洞水水位升高会涌出矿洞,但周边无明显的地表水受纳水体,矿洞水如果涌出,则会漫入周边山坡林地等,故未采集地表水样。

我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矿山矿洞水检测结果为:pH5.57,呈酸性;铅0.129mg/L,未超标;锌4.00mg/L,超标1.0倍;锰0.06mg/L,未超标。山坡下地下水井水中pH6.18,铅为未检出、锌为未检出, 锰为0.38mg/L,铅、锌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标准值铅为0.2mg/L、锌为1.0mg/L、锰为0.1mg/L),锰超标2.8倍。由此可见,山坡下井水水质与该矿洞积水水质无关联性。因该矿山矿涌水水量小,为间歇性排放(一般不外排,只有下大雨时外排),且未对下游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不需要采取其他工程治理措施,每年分别在丰水期、枯水期对矿涌水定期进行监测一次,掌握矿涌水水质情况。鉴于山坡下(钟家组)井水中锰超标,由属地忠防镇政府牵头负责解决该组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临湘市官山非金属矿矿洞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处

 

临湘市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矿洞

 

临湘市官山非金属矿(老虎崖)矿洞采样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自2022年9月21日至9月27日,5个工作日可向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闾勇军,联系电话:13974043549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