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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固废项目(9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09:05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22年9月6日,我局拟批准临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固废项目(9万吨/年)建设项目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30-305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固废项目(9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建设地点

湖南省临湘市长安街道荆竹山村临湘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

建设单位

临湘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美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临湘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于2020年2月12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批复文号湘环评〔2020〕1号)。为实现工业固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拟投资12172.18万元,依托临湘海螺公司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和临湘海创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的现有设备设施增加处理一般固体废物9万吨/年(其中,污染土6万吨/年),替代临湘海螺水泥9万吨/年的湿基原料(石灰石、粘土)使用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分析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落实入场接收、贮存与输送和入窑协同利用等各项相关要求。各类固体废物分类规范存放,严禁与危险废物、不相容固废混存。

2、严格原料准入。

3、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4、加强管理。

5、总量控制指标VOCs:0.009t/a,VOCs排放替代来源于临湘市已有企业的工程或结构减排,其它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在企业内部调剂解决。

6、其余仍执行湘环评[2020]1号中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