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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1-02-05 09:43 浏览次数: 1

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

牵头实施单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中标单位:湖南亿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云天检测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湖南力创会计师事务所

验收单位:临湘市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本工程项目位置位于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位于北纬29°21′,东经113°30′。

临湘市忠防镇芦畈组原铅锌选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于2020年6月通过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湖南亿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分别确定工程环境监理单位为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湖南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湘分公司;验收服务单位为湖南腾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效果评估单位为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于2020年6月11日进场施工,2020年10月30日工程全面竣工,2021年2月4日通过验收。

二、管控路线:本项目管控范围内主要分为废渣堆点及周边废水塘少量废渣。尾砂堆场内废渣属于II类废渣。经综合评价对尾砂堆场修整后进行表层防渗封场,尽可能地控制重金属析出,降低对周边环境污染的风险。根据地堪报告显示,该区域岩层较稳定,渗滤系数低。因此,经专家评审确定尾砂堆场采用原位封场,即对尾砂堆场修整后进行表层防渗及绿化。

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1、废渣点、厂房管控工程:总计清挖转运废渣量3281.8m3、建筑垃圾3736.7 m3、污染土壤量19924.2m3,清挖后表层覆土5502.1m3。

2、尾砂管控工程:6#尾砂堆场占地面积14587.29m2,主要为选矿遗留尾矿85280m3,客土回填量为7293.65m3;7#尾砂堆场占地面积11030.95m2,主要为选矿废渣、遗留尾矿31371m3,客土回填量为5515.48m3。对6#及7#尾砂堆场进行表层堆体整平后,在堆体上方敷设300mm厚黏土7685.5m3,黏土上方敷设1.0mm厚HDPE土工膜共31344.2m2,膜上敷设7mm厚复合土工排水网合计31344.2m2,排水网上方敷设500mm厚绿化土层12809.1m3,并进行生态复绿,植草绿化面积为25618.24m2。

3、生态恢复工程:对尾砂堆场封场位置、原选矿厂厂区内及周边及废渣堆积位置进行覆土并绿化,总覆绿面积约3.70万m2,覆土厚度为500mm。边坡喷浆面积共为7160m2。

4、辅助工程:6#尾砂堆场堆砌水沟约726m。坝体注浆长度为180m,在9#水塘与6号堆场之间增加约58m坝体注浆;7#尾砂堆场堆砌水沟626m。坝体注浆长度为63m;9#塘与6#号尾砂堆场之间增设58.3m黏土坝;6#和7#尾砂堆场共修建排水沟长135.8m,截洪沟长1216.4m,沉砂池2座,监测井2座。

5、转移处理废水量12016m3

四、项目效果评估情况:

根据效果评估报告专家结论意见显示,清挖的基坑坑底和侧壁的土壤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浓度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表1中居住用地限值要求。

回填客土(覆土)铅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浓度均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 1125-2016)表1中居住用地限值要求。

五、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牵头实施单位: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联系人:吴  浪

联系电话:18598906140

电子邮箱:82856676@qq.com

施工单位:湖南亿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13786015419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云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工

联系电话:18684698467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2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牵头实施单位提交意见,实施单位将会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会议纪要(忠防验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