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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旺达电站(480KW)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0-12-07 08:59 浏览次数: 1

 

 

 

临环审批[2020]26号

关于临湘市旺达电站(480KW)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湘市旺达电站包括南山三级水电站和南山四级水电站,位于临湘市白羊田镇八百村,取水口位置位于东经113°26′31.16″,北纬29°14′30.44″,大坝位于南山水库,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供水等功能。 南山三级水电站属坝后式电站,南山四级水电站属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160kW(1X160kW)、320kW(1X320kW),年平均发电量分别为42.4万kW·h、54.5万kW·h,均建成投运于1980年前,2015年增效扩容改造,2020年9月取得核准批复(临发改核准[2020]359号),总投资 420万元 ,占地面积516.7平方米,主要由拦河坝、引水渠道、外引水堰及管道、压力管道、厂房、升压站等组成。目前,该站已列入临湘市小水电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整改类)。根据湘环评函[2020]37号、湘水发[2019]4号、岳政办函[2019]64号及湖南省临湘市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综合评估结论、湖南省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和湖南德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补办环评手续。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整改中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做好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规范暂存、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废润滑油按危废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栅拦漂浮物、含油废抹布等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工程及管理措施上保证河道内的生态流量,对下游受影响河段,定期河床清淤,恢复河流连通性,为水生生物营造栖息环境,严禁造成河道脱水现象。

三、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专人,建立生态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制订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竣工环保验收。由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