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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冷却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来源: 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20-11-12 10:34 浏览次数: 1

 

 

临环审批[2020]19号

 

关于临湘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及冷却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为提高企业环保设施的处理效能及节能降耗水平,临湘鑫宇泡花碱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厂区内建设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及冷却水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一套旋风除尘+中温SCR脱硝+干法脱硫(2套)+布袋除尘,液氨储罐1只)及冷却水综合利用设施(新增一台 1t/h 生物质蒸汽锅炉,产品储罐2只),其余不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同时,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选用的环保设施及处理工艺应先进、高效、可靠。

2、切实解决现有环保问题,严格落实各项“以新带老”措施。

3、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规范的物料暂存场所,严禁露天堆放;炉窑废气和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须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再通过一根新建的25m高排气筒排放,严禁设旁道排放废气。氨水储罐上配套建设水封装置,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完善雨污分流措施,锅炉废水和软水制备反冲洗水回用于现有硅酸钠生产冷却工序,冷却水全部回用于液体硅酸钠生产,不外排。建设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管理台帐,锅炉灰渣、除尘灰、硫酸钠等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废送资质单位处置。使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4、加强管理。完善环境管理措施、监测计划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操作规程,设置氨水罐、液体物料罐围堰,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储备应急物质。建设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做好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在企业内部调剂解决。

6、其余仍执行原环评批复要求。

7、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临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现场监管。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