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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5-27 15:37 浏览次数: 1

临财监〔2017〕8号

关于印发《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临湘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

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17年,财政监督工作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财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的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当好守护神。

一、组织开展省厅部署项目检查

(一)组织开展PPP工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根据省政府和省财政厅党组重大决策,选择PPP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问题成因,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规范管理提供参考。我市纳入省级PPP示范的三个项目临湘市给排水及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临湘市城市路网项目、临湘市源潭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金融债务股。

配合单位:财政监督局。

检查时间:自查资料及报表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财政监督局,再由财政监督局上报省厅。

(二)组织开展对农业保险费补贴资金监督检查。根据省厅意见,选择一些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资金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我市农业保险费补贴情况进行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促进惠农政策范地落实,防止资金跑冒滴漏,防止群众身边的腐败。

牵头单位:财政监督局。

参加单位:金融与债务股。

检查时间:2017年4-7月。

二、组织开展2017年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检查

根据新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健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逐步增加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监督单位数量,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对转移支付与重大项目预算编制的监管,强化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监督,完善监督成果在预算编制环节的反馈和运用。检查由财政监督局会同绩效管理股及各职能股室进行。

牵头单位:财政监督局。

参加单位:绩效管理股、各归口业务股室。

被检查单位: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广新局、市司法局。

检查时间:2017年3-6月。

三、组织开展财务收支情况检查

1、加大市直单位预算执行监督力度,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督促完善单位内控机制,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防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牵头单位:财政监督局。

被检查单位:市江堤委员会、市农机局、市工商联、市商务粮食局、市农业局。

检查时间:2017年3-11月。

2、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继续深入开展“雁过拨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加强乡镇、站所财务及村账乡管财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乡镇合并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随机抽查部分乡镇站所、村级财务进行交叉方式检查。

牵头单位:财政监督局。

参加单位:乡财局、农业股、综改办、会计股、绩效管理股。

被检查单位:重点抽取部分乡镇站所、村。

检查时间:2017年4-9月。

四、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开展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检查单位是否按预算执行。

牵头单位:财政监督局。

参加单位:绩效管理股。

被检查单位: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总工会、市交通局、市工科局。

检查时间:2017年5-12月。

五、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围绕预决算公开是否按照规定内容、标准、时间范围以及真实性、细化程度等加强监督;“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促进规范预算管理。

检查单位:财政监督局。

参加单位:预算、国库及归口各业务股室。

被检查单位:全市市直单位及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时间:2017年5-12月。

六、组织开展会计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机制,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市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促进市直单位预算执行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并对2018年度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提出合理建议,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如开展集中检查,另行制订具体方案。

检查单位:财政监督局。

被检查单位:市卫计局。

检查时间:2017年4-11月。

七、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一)完善财政内控体系建设。根据已经出台的内控基本制度,各股室单位在6月10号前制定各股室内部控制制度;查找风险点,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分级,明确具体目标和制定相应措施;根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的内部具体的控制操作规程。主要明确单位内部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主要控制环节,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方法,将各股室控制度、专项防控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报财政监督局整理成册,对一些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的规定,按照内控要求抓好一些关键岗位风险防控,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内控管理风险事件。

(二)开展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内控制度体系,6月底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人事股、会计股、财政监督局统一组织开展内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核查内控制度是否落实、风险防控是否有效,严控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将内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内部监督检查之中,并将各股室单位内控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报告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