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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棚改资金管理、“小金库”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7-03 09:09 浏览次数: 1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好市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湘市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临办〔2019〕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棚改资金管理、“小金库”问题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参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意见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岳阳市委、临湘市委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坚持单位自查自纠与全面整改落实和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通过落实整改,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二、时间安排

分为单位自查自纠与全面整改落实阶段和财政重点抽查阶段。

(一)单位自查自纠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自查自纠表,各单位自查自纠表要在3月31日前报送到财政局财监局。

(二)全面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深刻剖析问题发生的根源,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局报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三)财政重点抽查阶段(4月15日至5月31日)。各单位完成整改落实后,财政局将根据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责成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不实的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三、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棚改资金管理情况。棚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存在骗取安置补偿款现象;是否存在放纵、默许虚报冒领行为;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棚改资金问题;是否存在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违规纳入棚改项目等问题。

(二)“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收入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账外设账设立“小金库”等现象。

(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从收入和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和票据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好检查所需资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检查人员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并切实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棚改资金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违反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