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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临湘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20 11:40 浏览次数: 1

2020年度

临湘市财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把所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市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全市各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处置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涉农惠农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节约使用财政性资金。统一领导和监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政府采购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公开。

(十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十七)调查研究我市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制订我市乡镇财政管理有关制度和细则,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和决算。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矿产资源费收征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矿产资源费收集中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监督股、国库股、经建股、教科文、金融债务股、绩效评价股、会管股、农业股、税政法规股、社保股、外经股、信息股、行政政法股、预算股、政工股、综合改革办、企业与资产股。

局所属事业机构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政事务中心、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临湘站、信用资金管理站、工资统发中心、工业园区财务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财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29.2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34.82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2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6.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2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5.76万元,占93.7%;项目支出153万元,占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9.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82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8.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1.03万元,占87.74%;科学技术(类)支出25万元,占1.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67万元,占6.7%;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5万元,占4.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8.6万元,支出决算为2,42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68.81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1.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9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完成预算的45.94%,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完成预算的4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4.57万元,减少33.4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4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0个,来宾207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8.23万元。增长78.98%,主要原因是: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差旅费报销标准,导致差旅费较往年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36万元,用于召开市级决算表彰会议等,人数约250人,内容为决算工作情况及决算优秀单位表彰等;开支培训费6.32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培训,人数约500人,内容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乡镇财务业务培训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乡镇财政建设项目”“支农政策培训”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临湘市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