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来源: 临湘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8-02 09:24 浏览次数: 1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安排,2018-2020年是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阶段,是按照新准则、新制度开展会计核算、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的贯彻实施,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推进,市财政局成立临湘市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天星任组长,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三雄任副组长。

组成成员如下:

方向阳      国库局局长

李  剑      办公室主任

刘晓云      政工股股长

杨啸波      综合规划股股长

刘天赐      税政法规股股长

刘  华      预算股股长

李建梁      行政政法股股长

李圆发      教科文股股长

安军勇      经建股股长

李正朋      农业股股长

胡红萍      社保股股长

梅伟华      国资局局长

沈  明      外经股股长

李  鑫      金融与债务股股长

章  焱      会管股股长

余校峰      绩效管理股股长

陆育龙      乡财局局长

谢  弘      采购办主任

周晓香      财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推进及沟通协调工作,会管股股长章焱兼任办公室主任,会管股其他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各组成股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贯彻实施工作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

1、召开动员大会。适时召开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加强宣传,通过临湘市人民政府网、临湘新闻网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3、加大培训。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大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培训,并将其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培训内容。

(二)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机制

1、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选聘一批长期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组成我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专家团队,充分利用省、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库,发挥专家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专业优势,协调推进我市政府会计改革。

2、搭建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平台,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各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专业优势,为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释疑解惑。

(三)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

为积累经验、鼓励先行先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会计机构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先行实施单

位按原会计制度要求进行2018年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同时按照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相关衔接规定的要求对2018年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同时试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为财政国库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系统的开发提供数据支持。在先行实施的同时,对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满足新准则、新制度的核算要求和预算管理的需要。

(四)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情况调研

2018年,结合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为2019年我市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为以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为基础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指导。

(五)协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协同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控实施效果,以适应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带来的工作环节和流程的变化。在对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时,同步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的建立与升级,将控制措施嵌入财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改革,财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培训,全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观念,积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市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与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并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改革进度。

(三)加大支持力度

财政局对积极参与先行实施工作的单位在资金安排、学习培训、系统升级、软件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同时,对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准则、新制度转换、学习培训、系统升级等工作给予相应资金安排,以保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指导监督

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专家团队的作用,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财政所的工作指导,财监局、会管股应在新准则、新制度全面实施后,组织对新准则、新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开展。

临湘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一行政事业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函[2018]6号)安排,为保证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顺利实施,决定在2018年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十九大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开展先行实施工作,逐步建立以权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推进,市财政局成立临湘市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会管股,具体负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及先行实施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先行实施团队。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周期

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周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30日(含软件技术服务)

各先行实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会计核算数据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1、培训动员。市财政局于7月23-25日召开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动员大会,并举办业务培训。

2、前期安排。8月31日前,各实施单位应完成软件安装,年初数据录入,1-4月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

表和收入费用表等工作。

3、中期调度。9月30日前,各实施单位应完成5-9月相关

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10月下旬,由市财政局召开实施中期调度座谈会,进一步反馈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4、年报准备。12月31日前,各实施单位完成10-12月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并部署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5、年报编制。2019年1-2月,各实施单位应完成2018年政府会计报告编制工作,含财务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

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附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编现金流量表),决算报告(含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6、总结宣传。2019年3月,对先行实施工作进行总结,

并通过临湘市人民政府网、临湘新闻网等媒体和渠道进行宣传,对先行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财政局会管股应根据局统一部署,在政府会计改革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积极配合开展先行实施工作,加强与省厅、岳阳市局、专家团队,实施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总结本地区实施工作经验。

(二)各实施单位应按时间进度做好实施工作,加强与专

家团队的沟通,通过实施和学习,尽快掌握和运用新制度和新系统,及时记录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

同时,为保证会计核算数据的稳定和安全,应采用新旧系统同时运行的方式开展实施工作,即在原有会计核算系统中按原执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新会计核算系统中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先行实施的会计核算。

(三)参与先行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软件厂商技术服务人员在先行实施工作中应根据我局统一部署,为实施单位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真正实现知识转移,确保先行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我局将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交流沟通平台,包括建立QQ群和微信群等,除为先行实施单位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外,将作为今后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贯彻实施的答疑专家平台。

五、工作纪律

参与先行实施的单位和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岳阳市委“九项规定”,以及相关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借实施项目和开展调研的名义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得违规接待,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向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进行反馈。

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借先行实施工作之名进行不实宣传,不得强制实施单位购买产品或服务,若有违反,立即清退出实施团队,并予以全市通报。

附件1:临湘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单位名单

2:临湘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专家一览表

附件1:

临湘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单位名单

临湘市交通局

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

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湘市公安局

临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临湘市博物馆

临湘市一中

临湘市五尖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临湘市桃矿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