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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海螺水泥责任有限公司界内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来源: 临湘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1-13 11:44 浏览次数: 1

一、项目概况

临湘海螺水泥责任有限公司界内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长安街道办荆竹山村刘家老屋组, 南侧临通村道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总占地2.06hm2, 总投资29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00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09万m3,填方总量2.09万m3,无外弃、外借土方。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2020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19个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06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 率为25%。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工程措施:表土回填1547m3、排水沟 530m、雨水管道 720m、集水池 16 座、沉砂池 3 个、洗车池 1 座。

2、植物措施:植乔木403 株、植灌木1606 株、植草皮1250m2

3、临时措施:沉砂池12个、临时拦挡100m、彩条布覆盖940m2、排水沟长 952m、彩钢板 30 块。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83.0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129.96万元,方案新增53.1万元(临时措施费22.48万元、独立费用23.29万元、基本预备费5.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6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2021年1月20日前与市水土保持股联系。电话:0730-373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