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斋公山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具体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湘市斋公山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位于临湘市羊楼司镇桃树村斋公山。
本项目总占地2.98hm2,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00万元。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98m3,填方总量8.98万m3,无外弃、外借土方。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2021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本方案为开工后补编方案。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防治工程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保护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为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表土保护率为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2%。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1、建筑物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26万m3、排水沟1250m、集水井5个。②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345m、临时沉沙池5个、临时覆盖2500m2。
2、道路广场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27万m3、排水沟1950m、截水沟950m、集水井8个、洗车池1个。②植物措施:植灌木430株、植花卉400m2。 ③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440m、临时沉沙池8个、撒铺碎石子560m2、临时覆盖2800m2。
3、景观绿化区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36万m3、表土回填0.68万m3。②植物措施:植乔木690株、植灌木1850株、植花卉800m2、植草皮1850 m2。③临时措施:临时覆盖2200m2。
4、临时堆土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480m、临时沉沙池3个、临时拦挡150m、临时覆盖3800m2。
5、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排水沟80m。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6.41万元,其中主体已有59.11万元,方案新增87.3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6.94万元、植物措施费8.42万元、临时措施费14.53万元、独立费用10.25万元、基本预备费4.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8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主体工程的施工设计,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减少地表扰动。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要及时清运至方案确定的地点有序堆放并进行防护;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拦挡、排洪、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四)按规定标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发生一般性变化或变更,应报我局备案。
(六)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的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公开验收情况,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