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申请2018年度林木采伐限额的公告

来源: 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7-09-07 17:10 浏览次数: 1

2018年度需要林木采伐限额的林农及森立经营者,请凭身份证、林权证书,在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书面向当地镇(办事处)林业站提出申请。望广大林农及森林经营者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临湘市林业局

2017年9月7日

说明:

森林禁伐范围的商品林、省级以上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及纳入天然商品林补助项目的,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