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临湘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2-02-24 16:07 浏览次数: 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进一步强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由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站维护等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按照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核查,做到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3.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审计信息宣传责任制,涉及审计等公众关心的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

  4.积极总结工作成果和创新举措,及时报道重要工作动态,反映全局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经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局机关日常动态类新闻实现当日事当日报,争取信息宣传“零时差”。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资源,工作动态直达基层,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临湘审计大事要事的了解度、熟悉度和参与度。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任免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

  5.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临湘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建立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6.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审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督查机制。每周定期对栏目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高。应明确信息采写工作职责,每一位审计工作者都是信息员,要调动其积极性,挖掘其创造力,进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公众对审计信息的知晓度。以政府门户网站、审计报刊杂志、新媒体为载体,加大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好这些公开平台,切实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完善。审计部门的专业性较强,全体干部职工在钻研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应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等精髓要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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